存货仓储难监管 银行动产质押风险增大
2020-04-20 11:37:11
文章来源
中国经营网

  中国裁判文书官网公告显示,近来多家银行与第三方委托保管机构因动产监管问题产生诉讼纠纷,多出现多头质押、监管不当导致质押物灭失等情况,赔偿责任认定依然是纠纷重灾区。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存货属于动产,目前动产抵(质)押融资的需求依然很大,且作为供应链融资的一环,做好动产抵(质)押融资将更大程度上拓展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空间。

  

  但与此同时,存货的押后监管一直是最大的难题,通常银行会引入第三方专业保管机构协助监管,而实际执行中,监管的风险依然较大,使得银行在这一领域的业务拓展较为谨慎。

  

  据了解,现在部分银行已在进行“区块链+物联网”的数字化动产监管实践探索,不过对地方银行来说,要实现数字化监管仍面临物流网建设和技术能力支撑的压力。

  

  银行频陷质押物追责纠纷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某股份行武汉分行因质押物被私自售卖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第三方委托保管机构吉林长久公司承担侵犯质押权的损害赔偿责任,遭一审法院驳回。

  

  判决书显示,义乌合信公司为采购东风英菲尼迪汽车开展经销服务,与上述股份行武汉分行签订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额度协议》,承兑额度为1800万元,有效期间为2015年2月9日起至2016年2月5日止;随后双方又签订了额度为1111万元的透支合同;截至2016年2月22日,义乌合信公司未还贷款本金为1839万元。

  

  同时,义乌合信公司将其根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额度协议》融资款购买的车辆作为质押财产出质给该股份行武汉分行,吉林长久公司作为第三方保管机构受托保管车辆及相应的汽车钥匙和汽车合格证。二审法院指出,案涉65台质押车辆已由义乌合信公司全部售卖。

  

  根据判决书显示,该股份行认为吉林长久公司监守自盗地将质押物交给质押人,导致该行武汉分行丧失了对质押物的占有,丧失优先受偿权,该公司侵犯了其的质押权,应赔偿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质押物系由义乌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金某私自售卖,已经明确了实际侵权人系第三人金某,而非吉林长久公司。故对该股份行要求吉林长久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则认为,该股份行武汉分行作为质押权人,对于质押权受损自身存在过错,将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法定义务委托给吉林长久公司履行,且使用义乌合信公司的场地和办公条件的履行方式使得质押物的占有和控制存在较大风险。其次,虽然吉林长久公司存在监管过失,但质押车辆丢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义乌合信公司违约私售车辆,而不是由吉林长久公司的监管行为直接导致。因此吉林长久公司对于该股份行武汉分行的损失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华南地区某城商银行支行长告诉记者,做存货质押融资时,存货仓储监管对银行来说一直是个难题,很多时候银行会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货仓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上述支行长透露,银行会对存货的数量、状态等情况进行核验,根据放款多少对质押的存货进行封货,并委托给专业的保管机构进行监控管理。“一般第三方保管机构都需要有一定资质,根据银行的系统指令进行质押物的接收、保管和出库等。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存货的状态、变化等很难及时反馈,风险也比较高。经常会出现因为质押物损失导致的纠纷。”

  

  据中国裁判文书官网公布的文书显示,近来多家银行与第三方委托保管机构因动产押品的监管问题产生诉讼纠纷,涉及银行多为股份制银行,也包括部分城商行,诉讼多集中在多头质押、与保管方的赔偿责任认定等方面。

  

  上述支行长表示,前几年这类业务银行做的比较多,但是后来随着风险的暴露,且存货质押核验、仓储管理等成本转嫁导致最终融资成本高等因素影响,银行的存货质押融资一直在压缩。“我们银行现在也就有一些原来的存量业务,很少有新增的。”

  

  数字化监管建设面临多重挑战

  

  某股份制银行对公业务经理表示,存货质押融资一般都是中小微企业,这些缺少企业不动产,以前很难获得银行授信;现在银行针对这类企业推出很多信用类贷款产品,如税银贷、工资贷等,可以缓解其融资压力,但实际上由于很多小微企业运营不规范、线上的数据缺乏,仍然很难获得银行融资。因此小微企业对于存货质押融资的需求依然存在。

  

  华东地区某城商银行相关人士指出,存货属于动产,可以看作是供应链金融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如果能利用好,供应链金融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从银行的业务发展来看,实际上动产抵(质)押融资领域的金融需求非常大。“以前存货管理很难,银行也很难对其质量、价值等做准确的评估检测,对存货状态和流动难以及时预警反馈,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这一难题有望得以破解。”

  

  平安银行相关技术人士此前接受采访时透露,区块链与物联网结合,是破解押品监管难题的有效途径,现在一些互联网科技公司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实践探索,部分银行也在进行尝试,其中部分股份制银行在这方面的实践更加积极。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银行也在加快智慧化动产抵(质)押融资的布局。此前,苏州银行上线物联网智慧监测系统,对存货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江阴银行在年报中指出,2019年实现物联网动产贷累计授信 39 户、累计放款 4.7 亿元。

  

  上述平安银行技术人士表示,供应链融资中,经销商通过预付款或货物质押方式向银行融资,付款给核心企业,这种模式下,银行需要对质押的货物进行核验、监控和管理,传统业务模式下,银行是很难实现对货物的实时管控的,没有手段触发预警,银行也不知道货物变动情况,融资会更加审慎。“现在借助技术手段,银行可以通过视频监控、GPS等简单的设备,结合AI等智能手段的数据分析,‘看’到货物在仓库和物流流动的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智能系统会及时向银行预警。”

  

  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加速智慧物联网平台的建设,构建数字仓储物流监管能力。相比金融科技实力较强的大银行来说,地方中小银行在这方面的建设中仍面临多方面挑战。

  

  上述城商银行支行长表示,实现数字化的仓储物流监管,首先需要有强大的物流合作网络的支撑,需要银行与仓储、物流等机构有紧密的联合和深入合作,否则即使上线了系统,也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此外,上述平安银行科技人士透露,也需要科技能力支撑,尤其是数据库和AI技术能力。据其介绍,物联网获取的数据除了可直接读取的结构化数据外,更多的是照片、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需要靠AI能力判断货物变动情况及及设置预警标准;且不同的领域数据模型算法差异较大,根据银行业务需求,还需要在原来算法基础上不断优化升级。“这些都需要银行有金融科技能力的支撑,对于一些科技能力较弱的地方银行来说是比较难以实现的,下一步可以加强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借助外部力量来实现。”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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