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常态化 完善处置方式受关注
2020-04-22 11:30:04
文章来源
金融时报

  首笔到期违约债券跨境交易的达成,是我国债券市场违约债券处置方式多样化的一个缩影。随着债券市场风险事件增多,如何加快完善债券风险处置机制,颇受各方关注。

  

  联合资信债券市场研究部统计显示,2020年一季度,我国公募债券市场新增违约发行人6家,涉及到期违约债券15只,到期违约规模合计229.56亿元,新增违约发行人家数、到期违约债券期数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到期违约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4月17日,银行间市场达成首笔到期违约债券跨境交易,债券名称为19方正MTN001,券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据悉,该债券于2020年2月19日因发行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提前到期,未按时兑付,属于到期违约债券。本次交易的卖方为境外资管产品,通过境内做市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系统达成交易。

  

  首笔到期违约债券跨境交易的达成,是我国债券市场违约债券处置方式多样化的一个缩影。随着债券市场风险事件增多,如何加快完善债券风险处置机制,颇受各方关注。

  

  匿名拍卖进入常态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债券违约案例和规模不断增加。而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进一步加剧了各方对于债券违约的担忧。

  

  联合资信债券市场研究部统计显示,2020年一季度,我国公募债券市场新增违约发行人6家,涉及到期违约债券15只,到期违约规模合计229.56亿元,新增违约发行人家数、到期违约债券期数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到期违约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随着违约债券数量的增多以及相应风险事件的发生,如何提升违约债券处置效率,颇受关注。

  

  在违约债券处置方式中,转让机制以其更具市场化的色彩开始快速发展。申万宏源首席固收分析师孟祥娟表示,目前违约债券的转让途径主要有三个,分别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协议转让或匿名拍卖机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动态报价机制以及沪深交易所特定债券转让机制。

  

  2019年2月2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债券匿名拍卖,到期违约债券首次进入匿名拍卖。此后,交易中心匿名拍卖业务中时常有到期违约债券的身影。今年2月份,交易中心发布了2020年债券匿名拍卖计划,开始按月定期组织开展匿名拍卖。

  

  3月12日,交易中心组织开展2020年匿名拍卖常态化的第1次操作(含到期违约债券)。进入拍卖的债券包含5只到期违约债券和两只利息递延支付或利息违约的债券。4月9日,匿名拍卖常态化第2次操作开展,4只到期违约债券和4只利息递延支付或利息违约的债券进入拍卖。

  

  央行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推动建立到期违约债券转让机制,有利于引导专业资产处置机构等多元化主体参与,提高违约债券处置效率、促进市场有效出清,也有利于形成交易链条闭环,进一步健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制度,从而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更好地发挥债券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基本功能。

  

  债券置换试点浮出水面

  

  转让机制只是违约债券多元化处置方式之一,债券置换、展期等更多方式在实践中不断丰富。

  

  今年3月2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北京桑德环境工程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受疫情影响,目前流动性紧张,故计划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对其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存续债项“17桑德工程MTN001”进行置换。至该要约期限截止日,14家债券持有人中有11家参与置换,置换金额合计4亿元,占发行金额的80%。这是银行间市场债券置换业务的首单试点项目。

  

  据悉,债券置换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并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得到市场广泛实践。目前,境外资本市场已形成相对成熟的置换流程与操作。实践中,发行人向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基于自身需求和风险评估选择是否接受要约,这既尊重了投资人的自主选择权,又大大提高了企业风险处置的效率。

  

  此后,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也相继试点债券置换项目。其中,4月9日完成置换的“17瓦房02”成为首例城投债置换项目,并引起市场较多讨论。

  

  业内专家表示,置换债券是债务人管理债务的重要工具之一,可以使债务人在现金支出较少的情况下实现债务管理的目标。同时,置换债券也给予债权人更多选择权,得以理性地处分权利,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中证鹏元评级分析称,债券展期、债券置换与借新还旧有不同的适用背景、操作流程和结果。整体来看,仅仅是短期流动性出现问题,造成短期偿债压力增加的企业,适合借新还旧,尤其是在市场利率走低的时期。而经营情况欠佳,短期偿债能力无法明显改善的企业,适合债券展期或置换。从国际发展趋势看,债券置换更加市场化、标准化和透明化,更有利于维持企业的市场声誉。

  

  持有人会议引关注

  

  在债券违约处置与风险事件中,如何维护投资人权益成为关键点。而近期引发市场关注的“13海航债”事件,更是将持有人会议这一机制置于舆论漩涡。

  

  4月14日是“13海航债”到期前一天,当天18时30分,该债券投资者收到发行人邮件通知称,当晚将召开持有人会议表决债券展期一年议案。从发出通知到完成表决,前后仅3个小时,这引发部分投资者质疑。次日凌晨,海航集团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当日到期的“13海航债”展期相关事宜致歉。

  

  该事件在暴露海航债务风险的同时,也让各方更加关注债券持有人会议这一机制。

  

  据悉,持有人会议机制是债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的基础性制度。过去几年,我国债券管理部门在多个规则中发布并不断完善持有人会议机制。比如,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于2010年发布持有人会议规程,此后多次修订与完善。在去年底交易商协会发布的一系列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举措中,就包括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修订稿)》。

  

  交易商协会表示,近年来,随着债券市场风险及违约事件增多,新情况不断出现,给持有人会议机制带来新的挑战。市场各方对于持有人会议触发情形、表决议案类型、召开程序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业内专家表示,进一步完善债券持有人会议机制,将更有利于债券相关方就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并促进共识的达成,提升议事决事的效率和效力,同时也更有利于风险事件的化解和稳妥处置,保障投资人权益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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