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刚察农商银行因贷后检查不严致资金回流被罚25万
2020-05-09 16: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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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网

  5月8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青海刚察农商银行收到监管罚单。处罚显示,青海刚察农商银行存在贷后检查不严,造成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后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海北监管分局对该机构罚款2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资料显示, 青海刚察农商银行前身为刚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8年5月9日获批开业,注册资本0.63亿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因贷后检查不严导致资金回流被挪用 青海刚察农商银行被罚款25万

责任编辑:周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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