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2宗违法遭罚 未安全保护客户信息
2020-08-07 11:44:58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讯 银保监网站昨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7号)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2宗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7月,该中心对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该中心对某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利香

招商银行

个人信息

资信水平调查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