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亿投资“踩雷” 蛟河农商行主体评级两年三连降
2020-08-18 09:16:26
文章来源
投资者网

近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发布《2017年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跟踪评级》,将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河农商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BBB+下调为B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并将二级资本债评级由BBB下调为BBB-。


  评级报告指出,尽管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业务优势,但2016年多次踩雷理财产品致高达36亿应收款项类投资尚未收回,蛟河农商行未来仍要面对资产质量、流动性管理和盈利能力等多方面的挑战。


  这是蛟河农商行两年时间里第三次评级下调。2018年7月,蛟河农商行的主体评级从A下调至A-;2019年7月再次下调至BBB+。


  36亿投资“踩雷” 流动性陷困境


  自2018年7月至今,蛟河农商行的主体评级已经三连降。


  最新评级报告显示,大额应收款项类投资无法近期收回,是蛟河农商行面临流动性管理压力的重要原因。


  据悉,蛟河农商行资金业务主要包括同业(存放拆放同业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以及应收款项类投资。自2016年起,蛟河农商行通过投资信托产品、银行理财等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类投资规模,并带动了资金业务规模的扩大。


  然而,不断扩张的资金业务背后,是不容忽视的风险。2016年蛟河农商行就曾先后两次踩雷理财业务。


  蛟河农商行于2016年先后8次购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威支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合计30亿元,利率为5%左右,期限一年。然而该笔资金被邮储银行武威分行内部作案挪用,目前均已逾期。蛟河农商行也因违规购买理财产品,被吉林银监局没收违法所得逾3872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罚没合计约7744.51万元。


  同样在2016年,蛟河农商行再次踩雷陆家嘴国际信托发行的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信托受益权项目。蛟河农商行分两次投资陆家嘴信托瑞安3号和8号单资金信托(侨兴)项目合计6亿元,目前也全部逾期。在该事件中,蛟河农商行因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被原银监会处罚款200万元。


  评级报告中表示,上述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36亿理财产品投资未计提拨备,回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而蛟河农商行2017—2019年流动性比率分别为45.19%、17.83%和7.87%。


  蛟河农商行主要通过从省联社拆入资金的方式满足其流动性管理的要求。截至2019年末,蛟河农商行共向省联社拆入资金10亿元,利率为5.8%左右,期限为一年。


  新世纪评级在评级报告中指出,虽然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帮助蛟河农商行满足其流动性管理要求,但蛟河农商行通过向省联社拆入资金的方式增加负债规模,负债稳定性较差,流动性管理压力仍较大。


  连续三年亏损 资产质量承压


  从披露信息来看,蛟河农商行2017—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0.22亿、0.11亿和-0.21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已连续三年为负;投资收益、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也呈不断下降趋势,截至2019年末,蛟河农商行投资收益为0.72亿元,较2017年下降近59%。


  营收下滑的同时,盈利能力也不容乐观。蛟河农商行已连续三年处于亏损状态,2016—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1.5亿、-1.33亿、-1.87亿和-1.56亿元,2019年亏损幅度较上年有所收窄。


  此外,资产质量承压也是该行正面临的问题。2017—2019年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18%、4.7%和4.89%,贷款质量令人担忧。截至2019年末,关注类贷款余额7.26亿元,相比2017年增长近9%。关注类贷款占比攀升,或会加大未来资产质量下行风险。


  此次评级报告中也指出,蛟河农商行逾期贷款总额上升较为明显。截至2019年末,蛟河农商行逾期贷款规模为10.85亿元,较2018年末上升10.15%,信用风险仍将持续暴露,贷款质量向下迁徙的可能性较大。


  据悉,蛟河农商行前身为蛟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12月正式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服务于三农、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客户。


  与大多数农商行一样,蛟河农商行股权结构也较为分散。自然人持股比例较高,且法人股东多为吉林省内民营企业。


  该行第一大股东吉林省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占比8.98%;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吉林省广信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和长白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均持有该行5.99%的股份。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大股东延边农商行最新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


  除了股权分散外,大股东出质也是蛟河农商行要面临的问题。目前蛟河农商行共9家法人股东,其中包括第一大股东在内的5位股东均将持有股权进行出质,出质比例高达23.26%。


  股权出质较容易诱发股权转让交易,不利于银行股东的稳定。《投资者网》就业绩状况以及大股东股权出质等问题致电蛟河农商行,对方表示不便回复。


责任编辑:刘利香

蛟河农商行

主体评级

资产质量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