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遭罚 未按照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2021-01-26 09:29:36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5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亳银罚字〔2016〕第5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601939.SH)亳州市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陆斌(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风险部总经理)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


  中国人民银行亳州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罚款8万元,对陆斌罚款1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建设银行成立于2004年9月17日,注册资本2500.11亿元,于2007年9月25日在上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427.86亿股,持股比例57.11%。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悦

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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