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拟发行126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吉林银行及17家农商行获益
2021-09-09 09: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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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家俊辉 9月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2021年吉林省政府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显示,吉林拟发行126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省内18家中小银行资本金。


  具体而言,除了吉林银行获得40亿元额度外,其余86亿元分配给了17家农商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吉林榆树农村商业、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白城农村商业银行、吉林镇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和龙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汪清农村商业银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安图农村商业银行。


  在披露的文件中,上述部分银行的注资方式也有介绍,比如双阳农商行是以战略存款协议的方式投入,和龙农商行、安图农商行、珲春农商行、长春农商行、桦甸农商行、长白山农商行、吉林银行等则由当地财政局通过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投入。


  期限方面,本期专项债券期限为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后5年采取等额本金的方式偿还本金。


  对于本期专项债券,联合资信发布评级报告称,考虑到本期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管理,预期收入可覆盖债券本息;此外,如果因项目对应的专项收入暂时难以实现,不能偿还到期债券本金时,可在专项债务限额内发行债券周转偿还,待项目收入实现后予以归还。整体看,本期专项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确定其信用等级为AAA。


  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9月3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披露,财政部安排了2000亿元专项债额度,支持20个地区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统计,包含本次披露的吉林省在内,16个省份已占用中小银行专项债1696亿元的额度,累计共有249家中小银行获得支持。其中,广西、内蒙古、山西、浙江、广东、福建、辽宁、四川、黑龙江、天津、陕西、江西、甘肃、河北14个省份已发行147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


  (作者:家俊辉)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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