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评级办法添加S级,6级银行可实施市场退出
2021-09-23 09:20:43
文章来源
华夏时报

  记者:冯樱子


  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体系全面升级!


  9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下称:《办法》),在原有的1-6级监管评级结果的基础上,新增了S级评级。同时,《办法》突出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并新设数据治理、机构差异化等评价要素。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举为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完善商业银行同质同类比较和差异化监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建立科学评级体系进行动态评级,有助于及时、客观反映金融机构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与风险程度,并在早期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置干预。


  S级银行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2014年6月19日,银保监会曾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的通知》(下称《内部指引》)。


  记者注意到,与《内部指引》基本一致,《办法》将商业银行的综合评级结果从1至6,共分为6个级别,其中2-4级细分为A、B、C三个档次。数值越大反映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但《办法》中将1级也进行了细分,进一步分为A、B两个档次。


  《办法》规定,综合评级结果为5级和6级,已经表示该银行为高风险机构。其中,评级结果为5级,表示银行业绩表现极差,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处置或救助,以避免产生倒闭的风险。


  评级结果为6级,则表示银行存在的问题极度严峻,可能或已经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银行消费者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或者可能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


  另外,对比此前的版本,《办法》在原有的1-6级监管评级结果的基础上,新增了S级评级。那些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商业银行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不参加当年监管评级。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评级较差银行及时采取风险纠正措施,注重早期介入。对于已经出现信用危机、严重影响银行消费者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及金融秩序稳定的银行,应稳妥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方案,根据具体情况,按程序依法安排重组、实行接管或实施市场退出。”


  《办法》显示,商业银行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商业银行监管评级程序包括年度评级方案制定、信息收集、初评、复评、审核、结果反馈与分析、动态调整、后评价等环节。银保监会每年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商业银行经营与风险、监管规则和关注重点等因素的变化情况,制定年度监管评级方案,明确当年评级要点、评分标准和具体时间安排。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中国银保监会在2014年监管评级规则的基础上,根据内外部形势发展变化,出台新的《办法》,有助于提高监管评级的适用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引导商业银行合规稳健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评级要素新增2项


  在增加S评级的同时,《办法》还调整了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要素,由原来的7项增加至9项,分别为:资本充足、资产质量、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盈利状况、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数据治理、信息科技风险和机构差异化要素。


  其中新增了“数据治理”及“机构差异化”要素,这两项要素的标准权重均为5%。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强调数据治理的重要性,增加“数据治理”要素,把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为评判银行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性因素,加大数据治理监管力度。同时增加“机构差异化要素”,充分反映不同类型银行机构的风险特征,据此实施差异化监管。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升级后的评价要素更加符合商业银行的发展态势。他指出,如不同类型的商业银行定位及发展状况处于同一监管框架下,大银行比仅仅聚焦于本地的农村中小银行肯定更有优势。因此,将“差异化监管”纳入评价要素,可以避免不同银行在统一监管框架下的不公平待遇。


  《办法》还将原来的“管理质量”变为“公司治理与管理质量”,是9项评级要素中权重最高的要素,占比为20%。这一改变意在加大对银行机构公司治理状况的监管关注,引导银行将改进公司治理作为防范化解风险的治本之策。


  与此同时,部分评级要素的标准权重分配也发生了变化,盈利状况权重从10%降至5%,流动性风险权重从20%降至15%,其他保持不变。


  对此,董希淼认为,“盈利状况”虽然影响银行风险抵御能力,但从一定程度上反应的是对投资者价值回报情况,而非监管最关注的要素。而“流动性风险”此前受到了监管的足够重视,且在调整后占比依旧较高。因此在增加两项新要素时,监管选择下调了“盈利状况”及“流动性风险”两项要素的占比。


  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模式、风险特征、外部环境及监管重点发生显著变化,现行监管评级规则已不能完全适应监管工作需要,在评级流程、管理机制、内容方法和结果运用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亟待进行更新和完善。因此,出台更为完备的商业银行监管评级规则,反映当前银行风险特征和监管重点,增强监管评级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强化监管评级结果运用,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既必要又紧迫。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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