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商行被处罚1100万 冲刺上市同时犯下“六宗罪”
2022-01-06 09:28:23
文章来源
投资快报

  2021年的最后一天,四川银保监局的通报显示,正在冲刺上市的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6宗罪”被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罚款人民币1100万元。《投资快报》记者观察到,成都农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1.股权变更未经行政许可;2.未审慎审查,接受不具备入股条件的受让人作为股东;3.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4.违规开展非标业务;5.未提供或及时提供检查资料,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6.内部控制失效。


  除此之外,银保监会官网还公布了另外9张大额罚单,外贸信托被罚1080万元;华夏银行重庆分行被罚95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700万元等;还有两家外资银行韩亚银行、新韩银行,分别被罚350万元、270万元罚单,多名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和罚款。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4名责任人被罚270万元


  另外一张罚单显示,成都农商行因投前调查、风险审查审批不尽职,违规购买他行发行的周期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导致他行自营投资非洁净出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


  成都农商行14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其中包含已经辞职的前高管,累计处罚金额高达270万元。


  吴茹菇,对成都农商银行违反印章管理规定,配合删除线上用印记录及资料,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和经办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黄庄庄,对成都农商银行删除线上用印记录及资料,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孙惟斌,对成都农商银行印章管理严重失控的行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李林坤,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异地房地产项目实施授信,未向监管部门报备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和经办责任;对成都农商银行虚假转让融资业务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50万元。


  陈萍,对成都农商银行股权变更未经行政许可,接受不具备入股条件的受让人作为股东,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失效的行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50万元。


  瞿隽彦,对成都农商银行股权变更未按要求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受让股东资质审查不严、导致部分股权转给不符合入股条件股东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李军,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开展非标业务造成重大风险及损失,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内部控制严重失效的行为负直接领导和管理责任,被罚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


  刘津,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违规开展非标业务,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的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50万元,并且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房红威,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开展重大关联交易并违法实施授信,实施虚假转让融资业务,阻碍监管机构检查监督的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和经办责任。受到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40万元,并且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肖萌,对成都农商银行投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10万元。


  雷蕾,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向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授信,未向监管部门报备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6万元。


  成湘绮,对成都农商银行股权变更未按要求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受让股东资质审查不严导致部分股权转给不符合入股条件股东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卓越,对成都农商银行违规投资缺乏充足有效抵押担保的信托产品,违规承诺远期回购并提供信用担保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受到警告处分,罚款人民币12万元。


  陈鑫,对成都农商银行投资资产管理计划的投前调查及投后检查严重不尽职的行为承担直接经办责任。被罚禁止从事银行业5年。


  IPO保荐机构刚定为中信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成都农商行是在原成都市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0年初正式挂牌开业。成立初期,成都农商行曾计划启动引进战略投资者,三年内上市。不过直至近日,成都农商行才开始向A股IPO正式迈出第一步。


  12月20日,成都农商行官网信息显示,该行聘请A股IPO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已完成招标,中信证券成为中选供应商。根据公告,中信证券将负责成都农商行A股上市的申请上市辅导、保荐、持续督导等上市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沟通协调、辅导培训、材料制作、路演发行、后续跟踪等服务。


  现金流连续三年为负


  吸收存款金额连年下降


  据成都农商行披露,截至2021年9月末,成都农商行资产总额为6095.32亿元,同比上升21.82%,规模在全国农商行中排名第五;另外,营业收入为100.13亿元,同比上升12.77%;净利润38.44亿元,同比上升17.69%。


  虽然资产规模及业绩均处于增长趋势,不过成都农商行现金流处于紧张状态。2018-2020年,成都农商行连续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分别为-569.09亿元、-344.98亿元、-261.96亿元。


  2020年报显示,成都农商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由于收取利息和手续费及佣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等带来的现金流入小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向央行借款净减少等带来的现金流出。


  年报显示,成都农商行2018、2019年现金流为负的原因均与2020年类似。


  2018年,成都农商行原第一大股东安邦保险被接管,成都农商行股权于2020年发生重大调整,安邦保险将所持有的成都农商行35亿股份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给成都兴城,目前,国资背景的成都兴城持股成都农商行35%,成都农商行前七大股东均为成都国资企业,合计持股比例达77.42%。


  从近年业绩看,安邦保险被接管后,成都农商行的经营受到了一定影响。2018-2020年,成都农商行负债合计分别为5840.06亿元、4433.56亿元、4745.41亿元,其中,吸收存款金额分别为4210.01亿元、3874.97亿元和3862.41亿元,呈逐年下降趋势。



  韩亚银行等8机构被罚均超百万


  记者注意到,近日银保监会公布的还有8张罚单处罚金额均超过100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被罚700万元。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被罚款195万元。二者违法违规事实均涉及贷后管理不到位。


  韩亚银行被罚款350万元。该机构和相关个人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贷前调查严重失职、未发现借款用途虚假,以贷还贷、掩盖不良,经营性物业贷款内部控制严重失效、自查自纠机制失效。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300万元。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50万元。二者违法违规事实均涉及超实际需求发放贷款。


  新韩银行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270万元。该机构和相关个人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未按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合规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严重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


  北京巅峰同道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北京银保监局对其作出取缔违法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06.35万元,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罚没合计212.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华夏银行2021年共计被罚上亿元


  与此同时,华夏银行重庆分行也被罚了950万元。该机构和相关个人主要违法违规事项包括:以多种方式违规掩盖风险,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挪用信贷资金收购不良资产。


  华夏银行去年领到的大额罚单不止一次。2021年12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指出该行存在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等7类违法违规问题。此前,华夏银行还曾因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共计被罚款上亿元。


责任编辑:高冉

成都农商行

处罚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