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庭星空因发票违法被罚5万元 今年来已收到17张罚单
2019-11-15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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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京税稽一罚〔2019〕6000080号显示,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庭星空)北京华源一里分公司因发票违法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罚款500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查询企查查得知,汉庭星空成立于2006年3月3日,注册资本为10800万美元,所属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经营范围包括受母公司及关联公司委托提供下列服务:资金运作和财务管理、研究开发和技术支持、货物分拨、供应链管理等物流运作、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员工培训与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会务服务(主办承办除外)、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自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五金交电产品、灯具、装饰物品、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服装、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建筑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家纺产品、酒店用品、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订房服务;票务代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汉庭酒店的管理经营,以下各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卖品部(日化用品、食品、电子产品、计生用品等零售)、洗衣服务、出版物经营。
  
  早年多家分公司被处罚 今年已收到17张罚单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处罚。记者了解到,早在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网站就曾发布朝环保罚字[2016]490号行政处罚书,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吉祥里分公司(下称汉庭星空北京吉祥里分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5000元。
  
  资料显示,受处罚单位汉庭星空北京吉祥里分公司,登记单位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吉祥里206号楼,负责人姓名商永和。经查,2016年8月4日,汉庭星空北京吉祥里分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餐饮项目就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表示,汉庭星空北京吉祥里分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餐饮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5000元人民币。
  
  在2018年,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下称汉庭星空日照分公司)因从业人员未获得有限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被处罚。
  
  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1200元人民币。
  
  类似上述的处罚在近几年内并不罕见。还有媒体统计,不算2019年之前的处罚,仅仅在今年内,汉庭星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就已经收到了17张罚单,违法违规原因包括消防设施不完好、公共卫生违法、违反治安规定、无证擅自施工、入住客人未登记等。

   (发现网记者罗雪峰 闫冬)

责任编辑: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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