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海外爆雷“后遗症”发作 广发证券三收监管罚单
2019-08-18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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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低价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收首张价格战罚单,以及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广发控股香港”或“香港子公司”)海外爆雷风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776.SZ)(下称“广发证券”)“后遗症”再次发作,叒收证监会罚单一张。
  
  日前,广发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对香港子公司风险管控缺失、合规管理存在缺陷、内控不足和数据报送不准确等四大原因,收到证监会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书,这对今年已两次受罚的广发证券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针对此次处罚所产生的影响,发现网致去采访函询问,广发证券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与此同时,公司方面还向发现网透露,场外衍生品业务收入占营收比例很小,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评估相关影响。
  
  再遭证监会重罚,被限制增加新业务6个月
  
  众多周知,广发证券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1994年成立并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分别在深交所和港交所主板上市。广发证券拥有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客户服务、投资管理等全业务牌照,各项主要业务相对均衡发展,均取得了较为靠前的行业排名
  
  同时,广发证券控股广发期货、广发基金、广发控股香港、广发信德、广发乾和及广发资管,投资参股易方达基金(并列第一大股东)、证通公司、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形成金融集团化架构,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据中国证监会7月26日最新披露的《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广发证券排名连降两级,直接从A类AA级降至B类BB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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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可能真的是流年不利,8月6日,广发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年内开出的第三张“罚单”。
  
  公告显示,广发证券因存在对香港子公司风险管控缺失、合规管理存在缺陷、内控不足和数据报送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故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采取限制增加场外衍生品业务规模6个月、限制增加新业务种类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广发证券相关负责人向发现网表示,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与此同时,公司方面还向发现网透露,场外衍生品业务收入占营收比例很小,对于行政监管限制措施所产生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并评估相关影响。
  
  祸起香港子公司海外爆雷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收监管层罚单,竟祸起年初香港子公司海外爆雷事件。
  
  此前,广发证券曾于3月26日发布一份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广发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一只Pandion基金去年亏损1.39亿美元。
  
  公开资料显示,Pandion基金设立于2016年,基金的目标投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权益、信用、固定收益、波动率、外汇、商品、现金、柜台产品、衍生品和基金等。成立之初,该基金主要投资场内股票衍生品,现逐步扩展到投资利率产品、外汇衍生品、以及外汇波动率方差互换。
  
  从成立至2018年8月,Pandion基金的业绩表现较为平稳。此后,由于受外汇剧烈和相关市场流动性缺乏等因素影响,Pandion基金遭受了重大损失。
  
  截至2018年12月31日,Pandion基金的净值仅-0.44亿美元,2018年度亏损1.39亿美元。
  
  据外媒报道,花旗银行因一家亚洲对冲基金在波动率极高的外汇交易中出现亏损,或面临高达1.8亿美金损失。香港市场普遍认为,这家与花旗银行合作的亚洲对冲基金是广发证券旗下香港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的对冲基金产品。
  
  上述事件也引起监管层的关注。
  
  3月25日,广发证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中指出公司存在对境外子公司管控不到位,未有效督促境外子公司强化合规风险管理及审慎开展业务等违反了相关规定。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彼时,广发证券表示正全面核查评估相关情况及其影响,并积极督促广发控股香港及其有关子公司采取各项措施,稳妥化解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而如今,广发证券却因同一个原因再收罚单。可见,证监会对于此次事件的重视程度,不仅想让广发证券端正态度积极整改,也意在杀一儆百。
  
  曾“破天荒”收证监会首张“价格战”罚单
  
  发现网注意到,除了上述由同一原因受到证监会两连处罚,广发证券还在券商业“破天荒”收到首张因价格战的罚单。
  
  据悉,4月22日,广发证券因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被广东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收到首张券商价格战罚单,一时震惊业界。
  
  据证监会披露的《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广发证券因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格参与公司债券项目投标的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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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从违反的规定来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覆盖面较广,内容为“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而第三十八条则为“发行人和承销机构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券商界首张价格战罚单的威力是巨大的,专业人士表示,对业内会起到一定程度的震慑力。
  
  而对于首张“价格战”罚单的处罚结果,广东证监局要求广发证券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与此同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并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债券承销业务尤其是承揽环节的内部控制,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
  
  (发现网记者罗雪峰 汪佳蕊)


责任编辑:汪佳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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