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调查结果 “中技系”公司涉信息披露违法
2020-10-22 09:22:55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ST富控于今年6月披露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披露了公司及实控人颜静刚以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宏达矿业披露告知书及ST尤夫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意味着“中技系”违法行为水落石出。

  

  但“中技系”的“三驾马车”已不复当年模样:宏达矿业已经易主,ST尤夫市值仅为24亿元,*ST富控市值仅为6.3亿元。

  

  “中技魔法”谜底终于揭晓。10月21日晚间,原属“中技系”的上市公司宏达矿业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对颜静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10月20日晚间,“中技系”旗下另一家公司ST尤夫也披露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证券报于2017年5月22日刊发《颜静刚的中技魔法:从IPO被否到玩转三家上市公司》,对“中技系”违法行为进行独家报道。如今来看,报道内容终得应验。几年时间,“中技系”的“三驾马车”仅剩ST尤夫和*ST富控,宏达矿业已经易主。

  

  巨额资金暗流涌动

  

  从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看,“中技系”公司主要违法行为有2个,分别是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每家公司涉及金额均高达数十亿元。

  

  宏达矿业披露的告知书显示,2016年,宏达矿业作为债务人与科信小贷签订借款合同12份,借款共计0.6亿元,该款项直接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公司的账户。同年1月13日,宏达矿业全资子公司临淄宏达代另一子公司东平宏达向中吉物流支付预付款0.49亿元,后者当日将该款项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银行账户。宏达矿业与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上海品田共同投资上海宏投,宏达矿业累计出资5.5亿元。2017年,宏达矿业作为债务人与科信小贷、刘小娟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共计0.55亿元,后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账户。同年1月5日,临淄宏达向上海攀定支付预付款1亿元,后者当日将该款项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银行账户。

  

  上述关联交易,2016年度新增金额为6.59亿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75%;2017年度新增金额为1.55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3%。由于宏达矿业未将前述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金额计入财务报表,导致公司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年报少计负债,存在虚假记载。

  

  未披露对外担保方面,2016年全年,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4.30亿元,其中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2.30亿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6%。2017年全年,宏达矿业及其子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合计27.25亿元,其中向颜静刚等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3.15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39%。这些事项,本应在当期财报中予以披露,但宏达矿业未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ST尤夫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签订多份协议,收款账户均为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账户。2018年1月,全资子公司尤夫高性能间接向丁红的光大银行账户划转3亿元,后者与颜静刚等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这些关联交易,2017年度新增金额为1.24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12%;2018年上半年新增金额为3.83亿元,占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担保方面,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7.30亿元;2017年半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10.80亿元;2017年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6.20亿元,其中重大关联担保金额6.30亿元。

  

  颜静刚遭终身市场禁入

  

  基于上述事实,证监会认为宏达矿业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遭漏、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其中,颜静刚作为当时的公司实控人,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宏达矿业全部涉案违法事项。崔之火部分参与未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事项;吕彦东组织、策划违规担保违法事项,组织、参与账外借款违法事项;朱士民在知悉公司可能存在违规担保、未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事项时,未能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揭发、制止;郑金作等人在任职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

  

  基于此,证监会拟对宏达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崔之火、吕彦东、朱士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郑金、张辉、姜毅、梁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吴家华、高欣、孙利、于晓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关于ST尤夫,证监会认为,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遭漏、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基于此,证监会决定对ST尤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ST富控于今年6月披露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披露了公司及实控人颜静刚以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宏达矿业披露告知书及ST尤夫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意味着“中技系”违法行为水落石出。

  

  但“中技系”的“三驾马车”已不复当年模样:宏达矿业已经易主,ST尤夫市值仅为24亿元,*ST富控市值仅为6.3亿元。喧嚣终成泡影,这或许印证了彼时本报调查报道中一句话——魔法如幻,难成正果。


责任编辑:陈雯

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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