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辅导历时五年,华龙证券IPO获受理:证券经纪贡献四成收入
2023-01-20 09:41:58
文章来源
澎湃新闻

  上市辅导历时5年,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龙证券”)主板IPO迎新进展。


  近日,华龙证券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简称“招股书”)。招股书显示,华龙证券拟发行不超过20亿股,此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发展主营业务。


  此前,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部沪市、深市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显示,华龙证券的沪市主板IPO申请已于2022年12月30日被受理。


  罕见同行“投资+保荐”


  华龙证券系由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成立于2001年4月30日,是地处我国西部的中型证券公司。


  2016年1月,华龙证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并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35337。后自2018年8月15日,华龙证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


  其间,华龙证券开启了沪市主板的IPO之路。2017年11月21日,华龙证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辅导协议。2017年11月23日,华龙证券正式向甘肃证监局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直至2022年12月30日获得受理,主板上市辅导已历时5年。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证券不仅是华龙证券IPO的保荐机构,还间接持有华龙证券的股份。在招股书中,华龙证券披露了发行人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截至2022年12月20日,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金石”)和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长峡金石”)分别持有华龙证券总股本的3.61%和1.10%。而青岛金石为中信证券全资孙公司,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还合计持有长峡金石20%的财产份额。


  业内人士指出,“投资+保荐”的模式在IPO市场上并不少见,中介机构“一鱼多吃”,考验其能否从全周期角度“一站式”解决客户的金融服务,但该模式在券商同行之中较为罕见。


  股权结构方面,截至2022年12月20日,华龙证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通过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甘肃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并控制华龙证券38.94%股份。


  从主要股东看,华龙证券第一大股东为甘肃金控,直接持有华龙证券19.45%股份;第二大股东为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89%。持有华龙证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还有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2%)、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93%)。



  营收净利出现背离


  从经营情况来看,2019年至2021年,华龙证券营业收入逐年减少,净利润却逐年增加。


  营业收入方面,华龙证券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92亿元、1.908亿元、1.886亿元,逐年减少。



  但从净利润看,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华龙证券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亿元、4.94亿元、7.24亿元。华龙证券在招股书中表示,整体变动趋势与证券行业保持一致。


  另外,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指标排名情况》,2021年华龙证券总资产位于行业第63名,净资产位于行业第44名,净资本位于行业第46名,营业收入位于行业第60名,净利润位于行业第51名。


  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方面,截至2022年6月末,华龙证券的风险覆盖率为454.44%,资本杠杆率为52.02%,流动性覆盖率为201.01%,净稳定资金率为183.73%。


  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收入贡献走高


  主营业务方面,招股书显示,华龙证券的业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华龙证券收入贡献最高的业务板块。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华龙证券的证券经纪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4.396亿元、6.03亿元、6.398亿元和2.903亿元,占该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02%、31.61%、33.92%和43.04%。


  近年间,信用交易业务对华龙证券的收入贡献逐步攀升至第二。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华龙证券的信用交易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2.846亿元、3.029亿万元、3.058亿元和1.379亿元,占该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61%、15.88%、16.21%和20.45%。


  在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交易业务收入贡献走高的同时,华龙证券的自营业务收入贡献却在2022年突然跳水。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华龙证券的自营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5.209亿元、4.965亿元、5.55亿元和0.638亿元,占该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90%、26.03%、29.43%和9.46%。


  此外,投资银行业务是华龙证券的主要业务之一。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华龙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1.202亿元、1.27亿元、1.15亿元和0.694亿元,占该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5%、6.66%、6.12%和10.30%。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资产管理业务一直是华龙证券营业收入的负贡献因素。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华龙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分部收入分别为-7708.48万元、-2048.36万元、7217.98万元和-369.04万元,占该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9%、-1.07%、3.83%和-0.55%。


  曾因保荐项目爆雷收百万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也曾出现过华龙证券的身影。


  证监会指出,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山科技”)欺诈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是一起新三板公司欺诈发行的典型案件。2017年至2019年,蓝山科技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研发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8亿余元,虚增研发支出2亿余元,虚增利润8000余万元,导致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华龙证券等公司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招股书中,华龙证券也披露了相关处罚。2021年11月2日,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华龙证券为蓝山科技提供发行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5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本公司高度重视,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投资银行业务整改工作,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华龙证券还披露了相关诉讼:截至2022年10月31日,北京金融法院共送达至华龙证券的蓝山科技虚假陈述案件31件,原告要求华龙证券为其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前述诉讼标的金额累计为1141.86万元,占华龙证券归母净资产规模不足0.1%。


责任编辑:隋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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