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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筑损毁严重,文旅局成公益诉讼被告
2020-04-30 08:45:56
文章来源
中工网

  4月21日,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云南安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未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将其诉至法院。

  

  此次庭审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松花阁于1995年被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安宁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杨士荣介绍,松花阁的保护现状不尽人意,安宁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后,实地查看了松花阁的情况,并于2019年9月25日向安宁市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松花阁毁损严重,原房屋建筑主体严重破损;文物保护标识牌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安宁市文旅局应积极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对松花阁进行有效保护。

  

  在2个月的法定整改期限内,安宁市文旅局并未积极履行职责,本案因此进入诉讼程序。安宁市检察院诉请判令被告采取措施,排除松花阁建筑本体倒塌危险并规范开展修复保护工作。

  

  安宁市文旅局党委副书记兼安宁市文物局局长肖明忠、安宁市文旅局局长唐科、安宁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武显作为代表共同出庭。

  

  庭审中,唐科提出,松花阁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后,一直面临因经费紧张而保护不到位的困境。文物修缮需要大量的工期且难度过大,客观上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修缮工作。安宁市文旅局自2018年针对松花阁开展了实质性的保护整改,清除周边杂草枯枝,排除安全隐患。

  

  安宁市检察院指出,安宁市文旅局未对松花阁做排危处置。照片显示,一株桉树死亡以后倒塌压在松花阁屋顶。唐科说,因砍伐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松花阁完全倒塌,两家负责砍伐的企业因此退出,这一工程直到2019年12月31日才全面完成。这是庭审时双方“是否按期整改”的争议焦点。

  

  在取证时,安宁市检察院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技术支持,对松花阁的现状制作了3D全景影像,在庭审时作为证据播放。检察官龙涛表示,2个月整改期限届满时,松花阁的情况一如3D影像展示,建筑损毁严重,倒塌的桉树压在墙体上,周边杂草丛生,步行道几乎被掩没。

  

  在庭审时,安宁市文旅局还提出,松花阁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其位于云南省第三监狱监区旁,监狱生活区内,出入受到限制,客观上不利于保护。对此,杨士荣认为,目前,云南省第三监狱监区已搬离原址,虽然生活区还在,但松花阁为在册文物保护单位,安宁市文旅局对其负有保护义务,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不能成为不履行职责的理由。

  

  该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刘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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