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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商店去哪儿了
2020-09-21 08:43:36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9年12月4日,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北京市文物公司(北京市文物商店)更名为北京市文物交流中心。

  

  与此同时,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上海市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文物经营单位将扩展至电子商务领域。

  

  梳理并客观认知我国文物商店约70年来的演变过程,丰富了那些已经列入名录或具有潜力的文化遗产项目以及众多存世文物的价值基础;也为世界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增加了真实、可信的背景支撑。

  

  曾是文物交流的主渠道。

  

  北京市文物公司(北京市文物商店)是国内有着重要影响力、历史悠久的老店。1956年,它由北京的88家古玩店,改造成为公私合营商店。1960年,改为实行企业经营管理的国家事业单位,是北京乃至国家收集社会流散文物的收购站和临时保存所。

  

  2019年12月4日,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同意北京市文物公司(北京市文物商店)更名为北京市文物交流中心,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承办相关文物交流和展览活动;开展文物的征集、鉴定、保管、复制、修复与研究;承担文创产品的研发,提供一般文物经营服务;提供文物鉴赏的相关培训和咨询服务,在经营业务中增加了公益属性。

  

  我国的国有文物商店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独特产物。20世纪六七十年代,北京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只有6家国有商店。1958年4月,上海古玩商业系统完成全行业公私合营,专营与兼营古玩业务的单位紧缩为古玩市场、国营旧货商店、新龙、顾松记、仁立、益新成、尊彝斋、荣宝斋、古籍书店等9家。1961年天津市文物公司陆续合并了天津劝业场、瑞宝斋、万昌古玩店等国营和私人的文物经营业务,接管了天津市的文物商业。1959年6月,广州将当时经营古玩文物的合作商店加以改组,成立国营购销公司,各地成立收购站进行收购。

  

  1960年9月24日,国务院批准《关于改变文物商业的性质和管理体制的方案》,决定各地由非文化部门负责领导的文物商店的性质,一律改变为实行企业经营管理的国家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收集社会流散文物的收购站和临时保存所,统一划归文化部门负责领导。文物商店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收集社会流散文物,提供博物馆、研究单位和学校作为陈列展览和研究对象;同时提供国内需求,适当组织出口。另外,代表国家办理废旧物资中的文物拣选。至此,文物商业经营体制机制得以理顺,文物商店的工作得以明确,文物流通中的政府管理得到加强。现有的国有文物商店,就有许多成立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如上海古玩总店(1958年成立)、北京市文物商店(1960年成立)、广州市文物总店(1960年成立)、天津市文物公司(1961年成立)、四川省文物总店(1962年成立)等。

  

  1974年11月,国务院批转外贸部、商业部、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商业管理和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政策的意见的通知(132号文件),文件特别提出:文物商业采取“少出高汇,细水长流”的方针,有计划地组织出口,对文物商业市场,应“归口经营、统一收购、统一价格、加强管理”。外贸部门出口的文物商品,货源一律由文物商店负责供应。此后,各地纷纷成立国有文物商店,尤其是省级文物商店如安徽省文物总店(1974年)、河北省文物商店(1975年)、黑龙江省文物商店(1976年)、江西省文物商店(1977年)、山西省文物商店和湖南省文物商店(1978年)、陕西省文物总店和湖北省文物总店(1979年)都在这一时期成立。

  

  据统计,1980年以前,全国省、市级有外销权的文物商店有50余家,下设有40余个文物代销点,形成文物购销体系,在计划经济时代的文物流通中,占据了主渠道地位。

  

  1981年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商店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各地设立文物商店或文物站必须报请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各地文物商店不允许跨地区收购文物。1982年颁布施行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进一步确立了由文物商店统一负责文物经营的管理体制。1986年发布的《关于外贸、文物部门办理一般文物(旧工艺品)交接事宜的通知》,决定将外贸部门的库存文物全部拨交文物部门。

  

  我国实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以后,文物监管品市场和文物拍卖制度的出现,直接打破了文物商店对文物的独家经营格局,并在文物市场上逐渐形成了相互竞争的局面。

  

  文物商店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专管专营文物市场政策下,国有文物商店为流散文物的收购和管理,为博物馆提供藏品,为国家创造外汇,为行业培养人才,为满足人民收藏需求,以及为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

  

  加强科学、有效保护,也成为阻止珍贵文物外流的一道屏障。

  

  收集和保护了大量文物

  

  据统计,1975年至1988年,以收集保护社会流散文物为己任的河南省文物商店,共收集社会流散文物20余万件,向省博物馆和外地博物馆提供藏品2万余件。1975年至1991年,河北省文物商店藏有各类文物20余万件。江西省文物店自成立至今,累计收购文物总计数十万件,其中珍贵文物超万件。可以说,由于文物商店的努力,使得大量民间文物得到科学、有效保护,也成为阻止珍贵文物外流的一道屏障。

  

  当年,成批量的文物入藏博物馆,基本上都是由文物商店提供。

  

  为收藏和科研单位提供藏品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国有文物商店的文物成为博物馆藏品重要来源,博物馆凡是成批量的文物入藏基本上都是文物商店提供的。据不完全统计,从1978年至1991年,全国文物商店收购文物700万件/套以上,从外贸部门接收文物670万件/套以上,向博物馆提供藏品15万件/套以上,其中,三级品以上3万件/套以上。1963年,北京市文物商店仅供应文博系统的珍贵文物多达800余件。比如在馆藏文物中就供应故宫77件、中国历史博物馆43件、上海博物馆13件、广州博物馆2件、东北文博机构8件;提供内蒙古大学元代碑帖、提供北京大学历史系“中苏定界铜柱墨”等深具史学价值的文物600余件。

  

  1978年,上海古玩总店划归文化局领导,并改名为上海文物商店,此后将符合博物馆一、二、三级藏品标准的文物,全部有价调拨给博物馆。

  

  现在一些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的业务骨干,许多来自于文物商店。

  

  培养鉴定、经营和管理人才

  

  几十年来,国有文物商店的工作人员因为与文物市场结合紧密,又具有文物系统的特殊身份,所以造就了一批学有素养、业有专长的文物鉴定和管理经营人才,为国家在文物流通鉴定、涉案文物鉴定、文物经营管理方面储备了大量人才,也为文物市场输入了不少人才,现在一些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的业务骨干来自于文物商店。

  

  班簋是中国西周中期青铜器,穆王时毛班所作,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时散出。

  

  废旧物资中拣出清宫旧藏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各地废品回收过程中,由于广大群众缺乏基本的文物知识和辨别能力,在废旧物品中夹杂了大量珍贵文物,如不积极抢救,将玉石俱焚。为此,各地文物主管机构发出通知,要求杜绝文物被熔炼的现象。“文革”期间,北京市拣选出的铜质文物多达百余吨,其中佛像42吨、各时代的钱币22吨,两项总和占了拣选出的铜质文物一半之多。当时,对于具有经济价值的近代器物和工艺品,如民国时期的墨盒、镇纸、笔架、铜锁、水烟袋等也拣选回来。北京市文物管理处对将数万件具有文物价值的器物,全部交首都博物馆,其中一、二级文物多达200余件。

  

  1972年,北京市文物管理处拣选出了著名的班簋,这是中国西周中期青铜器,穆王时毛班所作,为清宫旧藏,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时散出,内底有铭20行,197字,现藏首都博物馆。从1964年开始,山西省文物商店,以太原电解铜厂为重点,拣选保护了大量青铜器、造像及数十吨历史铸币,如现存于山西博物院的康生豆、土匀錍及成系列的三晋货币等。

  

  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文物商店的内销额与外销额已渐趋接近。

  

  满足群众收藏和文化需求

  

  由于国家实行了严格的专管专营文物政策,国有文物商店成为人们获得文物主要渠道;文物商店系统通过商业手段满足人民群众收藏和文化需求。北京市文物商店除在宝古斋、韵古斋和庆云堂三大门市开设内销业务外,还设立了虹光阁内销门市,3年销售文物达11473件/套,为博物馆提供藏品1490件/套;安徽省文物商店总店内销门市成立两个月就出售文物400余件/套,接待各界人士几千人次。上世纪90年代初,全国文物商店的内销商店、内销专柜达20余个。内销金额稳步上升,内销额与外销额渐趋接近。

  

  今天的文物商店,变成啥样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文物市场不断开放,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流散文物在文物流通领域的经营权由过去国有文物商店独家经营,开放给文物流通监管市场和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文物经营多元化格局逐步建立。文物商店在文物流通领域的主体地位发生改变,已不再是国有文物商店一家独大的局面,其经营特权也丧失殆尽。改革成为必然趋势。

  

  为了适应新形势和环境,争取新发展机会,部分国有文物商店正在主动或被动地进行探索。此时的改革,是要彻底破除“事企不分”“一店两性”的组织形式;并且要顺应当前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从而提高国有资本效能、增强文化单位活力。改革还应坚持总体设计、事企分开、因店制宜、功能明确、稳步推进的原则。首要任务是将文物商店收藏的珍贵文物转为公益性质的社会文化服务组织收藏、保护和展示。首要目标是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盘活和放大文物资源和人才资源的效能。主要方向是改为功能清晰的公益性质的单位或产权明确的现代企业。

  

  目前国有文物商店改革方向,大致可分为5类,即改制、合并、维持、转企和注销。

  

  组建新单位:成立文物交流中心、信息咨询中心和博物馆,增加新的社会服务职能。如2001年,中国文物流通协调中心(中国文物商店总店)更名为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其文物商业的行政管理职能完全撤销。 并入博物馆:一些国有文物商店与博物馆合并,保留原职能,成为博物馆一个常设部门。如:河南省文物商店、浙江省文物总店、山东省文物总店、江苏省文物总店、重庆市文物商店、武汉市文物总店、景德镇文物店等均并入当地博物馆。

  

  保留原有体制:一些国有文物商店仍未改制,保留原有经营模式。如上海市文物商店、江西省文物商店、甘肃省文物商店、西藏文物总店等。

  

  改制转企:由原来的国有经营型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如苏州市文物商店、无锡市文物商店、常熟文物商店等。

  

  倒闭或注销:一些资源有限、经营不利的商店陆续被注销。如江西省吉安市文物商店、江西省新余市文物商店、深圳市文物商店等。

  

  现在,人们去哪里交流、收藏文物?

  

  收藏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播、传承的形式。活跃有序的文物市场,合法健康的民间收藏,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2019年,国有文物商店尚有83家,文物拍卖企业550余家。

  

  国有文物商店的改革改制主要是增强了公共文化服务属性,但大部分也保留了面向公众的服务类经营性功能。文物收藏爱好者可以从现有的国有文物商店,经营文物的拍卖企业、非国有文物商店以及其他渠道购买文物。另外,国家鼓励民间收藏文物入市流通,增加文物市场供给。目前我国文物流通渠道基本可以满足公众对收藏鉴赏需求。

  

  国有文物商店不会在新时代退出历史舞台,而是要在新时代肩负起新的使命,踏上新征程,成为保障文物商品供给平衡,促进文物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中坚力量。


责任编辑:刘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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