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定义修订版向保险业征求意见: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2020-04-01 09:22:24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

       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在官网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修订版”),向行业征求意见。

  

  规范修订版是对《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现行规范”)修订而形成,此前保险业协会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启动了修订。

  

  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重疾定义修订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行科学测算,夯实重疾定义修订数据基础。二是开展国际比较,广泛借鉴国际保险市场经验。三是加强内外部协作,完成业内和医学专家论证评审。今年1月,规范修订版通过了医学专家评审。

  

  截至目前,本次重疾定义修订的成果包括:一是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通过科学分级,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二是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三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定义。

  

  此前有传闻重疾定义要将甲状腺癌剔除,修订稿如何考虑?保险业协会人士表示,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据悉,现行规范由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于2007年联合发布,对于促进重大疾病保险快速发展,提升消费者对重大疾病保险的认识、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重要作用。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因此,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保险业协会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征求意见工作分两步走,一是先行对保险业内进行意见征求,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完善;二是在完成行业意见征求后,将联合相关机构,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下来,还将根据业内外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修订版内容,做好规范修订版的最终评审、发布和实施相关工作,并建立和完善重疾定义规范的长效工作机制。

  

  对于重疾定义修订,近日,新华保险副总裁、总精算师龚兴峰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上表示,这是保险行业的一件大事。他认为,重疾定义修订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对于一些高频的低费用的一些病种,这次会做相应的一些调整。与此同时,中国精算师协会也在围绕着新的重疾定义,做配套的重疾发生率表(重疾表)的修订。


责任编辑:刘利香

重大疾病保险,保险业,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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