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前夜 银保监会开门纳谏
2020-04-21 08:57:37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备受关注的车险综合改革,又有新消息传来。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近日,银保监会向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征求车险改革意见建议的函》。

  

  据财险公司人士透露,此次主要是向行业开门纳谏,听取各家财险公司对车险综合改革的意见建议。“就此次改革,监管部门列举了13个重点问题,听取各公司意见。从这些问题中,可以管窥车险综合改革之概貌。”

  

  不同于以往几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此次车险综合改革是真正的一揽子改革——不仅要改革商业车险,还要改革交强险。由于交强险在不同区域之间的风险水平差异较大,而且自2008年2月调整以来未再做过修订,因此,此次交强险费率如何改革,备受业内关注。

  

  监管部门列的首个问题便直指交强险。从监管所提的问题来看,此次交强险改革可能会围绕以下方向展开: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有责死亡和伤残限额、医疗费用、物损等;对交强险赔付率过低和过高的地区,或考虑在交强险费率浮动比率中引入区域调整因子。

  

  此外,从这些重点问题中,还可初步梳理出以下改革方向。商业车险改革中,可能会整合主险和附加险。比如,在商业车险示范型条款中,将盗抢险并入车损险,将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不计免赔率险等附加险保险责任合并入主险。

  

  在产品创新上,或考虑开发驾乘人员意外险、汽车延长保修险、新能源车险、车险创新产品、车险增值服务等示范条款。或考虑调整NCD(无赔款优待系数)系数,将车险赔付因素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以此降低对偶然出险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同时,或考虑细分车险产品准入方式,如对使用示范条款拟订的车险产品实行备案制,对自主开发的创新型商车险产品实行审批制。

  

  “另外,对于附加费用率的定价假设,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是:是一步到位采用25%,还是分两步走(第一步先采用30%,第二步再采用25%)?还有,是否考虑将现行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两个系数合二为一,改为自主定价系数?对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的设定是否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设定为(0.7-1.3),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对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的限制?”一位财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

  

  车险资深人士分析称,这一轮车险改革的主要标的是进一步费率市场化,给保险公司更多自主决策权;而从车主的角度来说,意味着保障和服务的提升。“在本次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测算时,各个维度的基准保费基本可以做到只降不升。”

  

  不过,随着改革的推进、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竞争的加剧,车险承保可能出现行业性亏损,一些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退出的压力。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不做彻底市场化的改革,不痛定思痛,效率就难以进一步提升,被保险人就很难真正获得更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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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条款费率,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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