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恶意代理投诉再翻“新花样” 多地监管机构升级打击力度
2020-11-25 09:06:43
文章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致鸿

  

  冒牌保险客服、违法保险代理业务层出不穷。

  

  近期,一些机构或个人以“XX保险经纪公司”或“XX保险代理公司”等名义,以高收益为噱头,将投资理财包装成保险产品宣传销售。甚至有一些离职的保险营销员,以高息诱骗老客户退保购买该类产品。

  

  实际上,这些所谓的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并未取得监管部门业务许可,所谓的“保险”也并非正规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机构或个人,有的还有“代理退保”的魅影。目前,恶意代理投诉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诈骗话术更具诱惑性,二是获利手段更具隐蔽性,三是“揽客”方式更具欺骗性。

  

  假借保险之名牟利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业务许可证才能从事保险经纪(代理)业务活动。

  

  而一些机构则是“有照无证”。北京银保监局在官方网站定期提示,如“芝麻开门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平安保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等“有照无证”类机构名单,消费者可及时查询,确保从“证照双全”的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处购买保险产品。

  

  特别是,并非冠有“保险”之名,就是正规保险产品。《保险法》明确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才能经营保险业务。消费者可以查询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核实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信息。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消费者也要理清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弄懂保险产品保障内涵,关注免责条款和如实告知事项,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

  

  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往往被所谓的“高收益”承诺吸引。“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面对过高的收益宣传和产品,应保持警惕和理性,切勿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要透过所谓的“保险”“保险经纪(代理)公司”等名号,看穿其实质。

  

  近年来,某些“代理退保”个人或团体并非真正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部分组织还利用其所掌握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有不法团伙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一旦落入骗局,消费者资金损失难以挽回。

  

  2019年,北京银保监局接到23家辖内保险公司反映第三方理财公司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以“红利升级”“利息补偿”等名义邀约客户退保,并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的情况,涉及34家第三方理财公司;接到31件反映保险营销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举报案件,占保险类举报案件的22.3%。

  

  2020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警示广大消费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包括银保监会在内,各地银保监局针对“代理退保”的相关风险提示超过50次。

  

  各地严打恶意代理投诉

  

  上述现象的“抬头”,与某些“代理退保”个人或团体的发展壮大不无关系。海南银保监局数据显示,2019年到2020年前三季度,海南银保监局共接到非正常投诉368件,占保险消费投诉件总量的40%以上。投诉产品类型涵盖各个险种,包括分红险、万能险、重疾险、健康险、意外险等,2020年“代理退保”恶意投诉还将黑手伸向了贷款保证保险。与2019年相比,海南今年以来“代理退保”非正常投诉形成爆发态势,并呈现运作模式产业化、宣传方式网络化、蔓延态势扩散化的特征,到2020年第三季度,全辖所有寿险公司基本上都遭遇了这类非正常投诉。

  

  目前,各地银保监局都在加大对恶意代理投诉的整治力度。自今年8月开展恶意代理投诉举报专项打击行动以来,广东(不含深圳)人身险涉恶意代理投诉举报案件大幅下降,8月、9月环比降幅分别达45.96%、36.1%,恶意代理投诉不断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在此背景下,广东银保监局介绍,恶意代理投诉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具体而言,从原来以“全额退保”为幌子,变成了假冒保险机构客服,或打着监管部门的旗号,以“产品升级”“赠送保障”等为由诱骗客户退保。

  

  部分恶意代理投诉人员以应聘业务员等方式伺机混入保险机构,在销售环节通过夸大保障、隐瞒合同重要信息等手段误导客户投保并预留销售误导“证据”,通过销售新保单获取佣金吃下“头啖汤”,而后再择机以各种理由诱导客户退保,通过收取高额退保服务费从客户处攫取“二道汤”,更有甚者,会进一步诱导客户投保新的产品再次牟利。

  

  一些恶意代理投诉从收取客户定金转为有偿邀约,表面通过利益诱惑教唆客户提交个人信息“维权”,实际将客户信息用于非法用途。同时,不法分子利用抖音、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发布揽客广告,网上公开招揽客户、招聘员工,利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发展“下线”,通过线上获取客户信息,线下团队冒充客服服务、法律协助等方式欺骗消费者,后续牟取巨额非法利益。

  

  针对日益多发的“代理退保”非正常投诉,海南银保监局正采取综合处置措施,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恶意利用消费投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方面责令保险公司妥善处置,及时弥补制度漏洞,加强风险管理;另一方面针对投诉处理中涉嫌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个案,派出核查组,对保险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深入核查。

  

  广东银保监局表示,重点从排查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客户信息管理安全、建立从业人员业务品质数据库、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支持保险机构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规从业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少保险公司呼吁,加强对行业恶意投诉的管控,对正常保险投诉和恶意代理投诉按照科学标准加以区分,保护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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