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
2021-06-16 08:52:16
文章来源
农村金融时报

近日,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现行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于2005年发布,并于2010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原《办法》印发以来对强化产品监管和提高财产保险行业产品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不断健全,原《办法》也面临着滞后于保险市场发展、产品监管体制机制不适应等问题,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总监朱俊生表示,《办法》的总基调未变,但加强了对产品条款和费率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产品开发流程。

  此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监管体制机制进行完善。

  二是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条款开发和费率厘定行为。

  三是规范公司保险条款费率报送行为。

  四是强化条款费率监督管理,明确条款费率直接责任人及其违规处理,并对公司产品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五是发挥相关协会行业自律作用。

  六是根据近年来保险市场和产品监管最新情况和变化,修订完善了相关内容。

  具体来看,《办法》进一步规范条款费率开发报备,包括:完善保险条款开发原则和费率厘定原则;明确要求保险条款名称应符合命名规则;强化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开发审查和保险费率厘定审查责任;进一步规范公司条款费率报备行为。

  在强化条款费率管理方面,《办法》要求财险公司明确条款费率直接责任人,公司条款费率开发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分别对条款费率开发管理、条款审查、费率审查负直接责任。若上述直接责任人违反规定,由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责令改正、提交书面检查,并可责令公司作出问责处理。《办法》还要求财险公司严格执行条款费率,强化条款费率管控,建立重大事项审议机制,并对条款费率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进行清理。

  银保监会表示,《办法》的修订是完善财险公司产品监管制度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其产品监管,规范其保险条款开发和费率厘定行为,进一步提升财险行业保险产品整体质量。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修改《办法》,并适时发布。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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