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阳光财险北京分公司被罚款30万
2021-08-17 09:46:48
文章来源
中华网

  中华网财经8月17日讯8月16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18号)显示,阳光财险北京分公司未执行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北京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责令阳光财险北京分公司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栾会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刘玉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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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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