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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威达商贸因丢账被北京市税务局处罚
2020-04-16 09: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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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多家企业因违法被处罚。其中,京税稽罚〔2020〕7号显示,北京亿利威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威达商贸)因丢账被处罚,罚款金额10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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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查询企查查得知,亿利威达商贸成立于2001年9月20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威。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医疗器械(二、三类)、包装食品、速冻食品、副食品、饮料、茶叶;销售医疗器械(一类)、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装饰材料、仪器仪表、针纺织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计算机软硬件、钢材;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闫冬)


责任编辑:谢鑫蕊

亿利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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