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监管新规或加剧信托人才流动
2021-10-19 10:13:47
文章来源
国际金融报

信托从业人员可能会向注册地位于较为发达地区的同业集中,另外也会有转做其他业务的情况,从而导致相关人员出现分流。

  

  记者近日从业内人士处获悉,已有多家信托公司收到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信托公司应于该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异地管理总部整改工作。其中,中后台部门应迁回注册地或与注册地部门合并,前台部门应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除异地管理总部之外,《通知》也对信托公司异地部门的整顿作出了相关规定。

  

  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初步判断信托行业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人才流动。处于劣势的信托公司或将面临较为严重的人员流失,如果不能在注册地有效补充或采取其他方式应对,则会面临较为窘迫的情况。

  

  “对于处于相对优势的信托公司来说,内部员工也可能面临市场上高性价比人员的冲击。”该人士进一步指出。

  

  整改异地管理总部

  

  根据《通知》,信托公司不得在注册地以外设有异地管理总部或形成异地管理总部运营模式。

  

  而信托公司应于该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异地管理总部整改工作,其中,中后台部门应迁回注册地或与注册地部门合并,前台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一位不愿具名的信托行业人士林清(化名)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对于部分信托公司来说,该通知或会产生根本性的影响。比如,注册地在中西部地区、实际总部在发达地区的中小型信托公司,其展业或将面临一定困难。

  

  另有信托行业观察人士指出,因为历史原因,信托业之前经历过6次整顿,直到信托公司换牌完成后才形成现在的信托行业格局。换牌后的信托公司数量基本固定下来,但地域分布较为分散。

  

  “在这一过程中,不少地方的信托公司牌照被央企、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而这些大型机构作为母公司来说运营地多在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于是导致了信托公司注册地与主要管理人员不在同一个地方的情况。”该人士进一步指出。

  

  或对运营产生影响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收到《通知》后,已经有信托公司在内部进行对轮岗意愿的调查。

  

  “对于每一个具体的员工甚至高管来说,离开现有工作地点需要考虑到家庭及事业发展和环境气候等因素。此外,注册地的发展潜力也是值得关注的方面。”林清对记者坦言,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部分信托公司来说,使其员工回到注册地工作或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中后台人员决定了一个金融机构在风控合规、信息技术、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等方面能否顺利展业。”林清表示。

  

  金乐函数信托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监管给了调整缓冲期,需要注册地在较不发达地区的信托公司决策是否需要迁出注册地。更改注册地还涉及到纳税归属调整的问题,需要信托公司和原注册地政府有充分的沟通协调。

  

  “而异地部门超过规定的公司,需要对异地人员和部门做出大的调整,对总部进行调整的公司人员也会有一定的变化,都需要信托公司在期限内磨合适应,在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对信托公司的运营产生一定影响。”廖鹤凯进一步指出。

  

  异地部门整顿要求

  

  除异地管理总部之外,《通知》也对信托公司异地部门的整顿做出了相关规定。

  

  廖鹤凯告诉记者,压缩异地团队对于业务覆盖广的公司来说在所难免。在目前传统业务收缩的情况下,部分公司会考虑裁撤异地业务部门。

  

  记者注意到,信托公司应于《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内按要求整顿异地部门,整顿方式不限于合并、分立、迁址、撤销等。

  

  整顿期满,有异地部门的信托公司应符合以下要求:信托公司前台部门(业务、营销)可在异地设立,中后台部门均应在注册地设立。异地前台部门不得有业务等审批权限。

  

  信托公司可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七个省级行政区设立异地部门,但每个省级行政区域内仅可选择一地集中设立异地部门(同一地址),且应设有地区负责人。

  

  单家信托公司在前款规定的七个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异地部门数量合计应在22个以内,且单地设立的异地部门数量合计应在5个以内,其中单地设立的营销部门应在1个以内。

  

  此外,信托公司应合理安排单个异地部门员工规模,所有异地部门的员工总数应占信托公司员工总数的35%以内。

  

  人才流动或加剧

  

  《通知》指出,近年来,信托公司为便于展业,普遍在注册地以外设立业务、营销等部门。因管理半径拉长,多数信托公司对异地部门缺乏有效管控,积累风险隐患,影响监管政策传导执行。

  

  此外,部分信托公司异地部门业务同质化严重,加剧不必要的内部竞争,损害竞争秩序。更有部分信托公司形成异地管理总部运营模式,弱化虚化注册地住所的职能作用。

  

  那么,在传统业务收缩的背景下,未来信托行业的人才流动是否会加快?

  

  一位南方地区信托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初步判断信托行业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人才流动。大的趋势上,一方面从业人员可能会向注册地位于较为发达地区的同业集中,另外也会有转做其他业务的情况,从而导致相关人员出现分流。

  

  “而处于劣势的信托公司或将面临较为严重的人员流失,如果不能在注册地有效补充或采取其他方式应对,则会面临较为窘迫的情况。”该人士进一步指出,对于处于相对优势的信托公司来说,内部员工也可能面临市场上高性价比人员的冲击。

  

  至于人员流动的时间,该人士则表示,目前还不太好预估,需要看各家具体情况。可能有一部分比较积极的员工已经开始找下家,也可能有一部分还在观望,等待公司后续通知再做决定。


责任编辑:刘利香

异地监管新规

信托人才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