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现“打折”! 新时代信托正式公布产品兑付方案
2022-06-06 09:44:49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被接管近两年,新时代信托于日前正式公布了其产品的自然人投资者的兑付方案。不出意料的是,这份计划与此前发布的安信信托兑付方案相似,也是一份“打折”的方案。

  

  6月2日,新时代信托的官网上发布了一份《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公告》和《关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信托受益权签约相关服务安排的提示》,具体内容涉及自然人投资者的本金兑付方案。

  

  新时代信托在相关公告中表示,被接管以来,公司自然人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化解,一直是其重要工作之一。为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经慎重研究,新时代信托将于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受让投资者持有的合格信托受益权(以下简称“信托受益权”)。

  

  综合考虑公司资产状况、全体投资者的存续投资本金规模等因素,新时代信托确定了受让方案,并核定了收购价款。该司称,受让方案已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收购价款按投资者直接投资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投资本金金额,或通过“新时代信托悠悦理财规划单一资金信托”、“新时代信托悠享养老规划信托”投资的底层信托计划中的单一信托受益权投资本金金额,分为四档、每档分别对应一固定比例累进计算,具体如下:

  

  第一档为300万以下(不含),计算比例为80%,第二档为300万元-600万元(不含),计算比例为70%,第三档为600万元-1000万元(不含),计算比例为60%,第四档为1000万元及以上,计算比例为50%。

  

  如投资者接受该受让安排,需与新时代信托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向公司转让其签署的信托合同项下对应的全部信托受益权,且新时代信托不接受信托受益权部分转让,也不接受有保留或附条件的转让;新时代信托将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投资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信托受益权转让至公司后,新时代信托将享有对应信托计划的全部权利,投资者不再享有受益人权利。

  

  新时代信托表示,与本次信托受益权转让相关的转让价款具体金额、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法律后果、各方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等具体内容,以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等文件的约定为准,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文件。而投资者亦有权利拒绝向新时代信托转让并继续持有信托受益权,公司将根据信托计划风险处置实际情况及信托合同的约定,完成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分配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 新时代信托还提示投资者,考虑到投资者认购的信托计划底层资产状况不佳,而本次受让信托受益权的方案清晰、价格合理、付款周期短,是投资者尽快退出、避免损失扩大的较好路径。因此请各位投资者审时度势,珍惜转让机会。

  

  公开资料显示,新时代信托的前身是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2003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原)核准重新登记并更名为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对新时代信托实施接管,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适当延长。2021年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新时代信托接管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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