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违法遭罚100万 管理不审慎
2020-08-07 11:47:20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6日讯 银保监网站昨日公布的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20〕8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601328.SH)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存在以下2宗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6月,该中心对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2019年5月、7月,该中心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上海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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