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农商行违法遭罚 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备案超期限
2020-09-01 08:49:12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8月28日公布的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莱银罚字〔2020〕第1号)显示,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莱芜农商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21日,注册资本25.14亿人民币,崔建强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莱芜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9.98%。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刘利香

山东莱芜农商行

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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