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行两宗违法被罚80万元 案件信息迟报等
2022-03-07 09:25:56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保定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保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显示,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干预贷款正常审批发放,导致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案件信息迟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保定银保监分局对高级管理人员干预贷款正常审批发放,导致违法违规发放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规行为,对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案件信息迟报的的违规行为,对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综上,保定银保监分局对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罚款合计80万元。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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