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道西支行遭强制执行
2022-03-21 09: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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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见财经研究室

  原标题:鞍山银行道西支行遭强制执行:“贷款人”签字、手印均非本人,担保中心拒绝背锅,原行长违规放贷受贿594万元


  记者谢奀国 实习记者张帅旗报道


  近日,鞍山银行道西支行(下称道西支行)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8.83万元,该起执行案件与一起贷款保证合同引发的民事案件有关。


  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道西支行与罗某签订了个人贷款合同,罗某向道西支行借款8万元,鞍山市铁西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下称铁西担保中心)为这笔贷款进行担保。贷款逾期后,铁西担保中心代偿了该笔贷款并起诉罗某,却意外发现贷款合同中的“罗某”的签名和手印均非罗某本人所为,得知真相的铁西担保中心转而将道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替罗某代偿的8.18万元及利息,同时赔偿之前因向罗某追偿所花的诉讼费、鉴定费0.46万元。法院判决铁西担保中心胜诉,并判决道西支行赔偿铁西担保中心的全部损失。


  记者注意到,这是道西支行今年第2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合计被执行总金额约为59.7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起民事纠纷发生在道西支行原行长冯庆利任职期间,而冯庆利在今年年初因收受贿赂已被双开。


  截至2020年9月末,鞍山银行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2.15%,净利润同比下降63.31%,出现营收净利双降的经营状况。


  记者就鞍山银行道西支行被列为被执行人、经营状况等详细情况致电了鞍山银行,该行工作人员表示会将采访需求转达给相关部门,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借贷人信息虚假 担保人将银行告上法庭


  道西支行和铁西担保中心的民事纠纷要从2016年说起。该案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11月10日道西支行与罗某签订了《人民币资金个人贷款合同》。借款金额8万元整,借款期限二年。11月18日,道西支行向罗某发放贷款后,与铁西担保中心签订了贷款保证合同,约定铁西担保中心为罗某的这笔贷款作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两年后,罗某并未如期还款。2018年12月26日,道西支行向铁西担保中心发出小额担保贷款代偿说明,要求其按照约定,清偿逾期贷款全额本息共计8.176万元。同日,铁西担保中心履行担保义务,替罗某向道西支行偿还了这笔贷款。


  2019年1月,铁西担保中心向罗某行使追偿权并向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下称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罗某偿还借款,令人意外的是,罗某当庭否认其向道西支行申请过贷款,并提出对借款合同中的签名、手印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后表示,借款合同中“罗某”的签名与指纹确实并非罗某本人所为,证实罗某所言非虚,其并未向道西支行申请过贷款。得知真相的铁西担保中心随后撤回了对罗某的起诉,并将道西支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该行返还其替罗某代偿的8.176万元及利息,同时赔偿之前因追偿所花的诉讼费、鉴定费0.46万元。道西支行在此事后,以“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铁西担保中心认为,道西支行在签约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因未认真核实借款人身份,导致款项未实际发放给罗某,冒用罗某名义到银行签订《人民币资金个人贷款合同》人员的年龄、容貌、体态、联系方式及银行如何通知其到银行签约,担保中心均未在场,均不知情。


  道西支行在庭审中辩称,铁西担保中心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均由铁西担保中心向道西支行提供材料,银行放款也是打入借款人罗某本人开立的银行卡中,故道西支行认为借款合同成立,保证合同成立。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本案纠纷的主合同为道西支行与罗某签订的《人民币资金个人贷款合同》,因该合同中签名、按印均非罗某本人所留。据此,该主合同并非罗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道西支行以合同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故该主合同应是无效合同。而铁西担保中心与道西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而且,根据道西支行和铁西担保中心签订保证合同第八条规定显示,道西支行有为铁西担保中心提供所掌握的借款人有关资料的义务,而道西支行在和罗某签订贷款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均无效,因此应赔偿由此给铁西担保中心造成的损失。


  因此,铁西区法院判决道西支行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担保中心8.176万元及利息,并承担铁西担保中心因追偿所发生的损失0.46万元以及本案案件受理费1960元。


  由于道西支行没有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期限内赔偿上述铁西担保中心的损失,故有了近日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记录。记者注意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道西支行开年已被法院2次列为被执行人。



  支行前行长受贿近600万 净利大幅下降超六成


  值得一提的是,道西支行前行长冯庆利因受贿已被双开。今年1月份,鞍山市纪委监委发布一则通报显示,2007年4月至2019年10月,冯庆利在任鞍山银行长甸支行、千山支行、道西支行行长期间,违规为多家企业贷款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94余万元。2020年10月,冯庆利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因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注意到,2020年鞍山银行出现了营收净利双降的经营状况。该行披露的2020年三季度报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鞍山银行实现营业收入5.29亿元、净利润1.13亿元,同比2019年9月末的7.80亿元和3.65亿元分别下降了32.15%和63.31%。该行虽未披露不良贷款率,但逾期及不良贷款总额为44.25亿元,约占同期总资产的3.6%。


  资本充足水平方面也有所下降。截至三季度末,鞍山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7.79%、7.79%、9.91%,较2019年末的8.18%、8.18%、11.43%,分别下降0.39个、0.39个、1.52个百分点。其中资本充足率及一级资本充足率已低于监管要求。


  值的一提的是,据鞍山银行年报显示,该行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约10.76亿元、1.47亿元,同比分别减少53.42%、增长586.32%,出现营收净利脱节、发展不稳的经营情况。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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