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4宗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鄞州银行
2022-04-22 09:20:37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1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哈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哈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显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未履职尽责,贷款“三查”管理未尽职,以贷还贷掩盖信用风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保监会哈密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行董事会未履职尽责违法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对贷款“三查”管理未尽职违法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对以贷还贷掩盖信用风险违法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合计罚款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哈银保监罚决字〔2019〕8号)显示,周承平对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董事会未履职尽责,贷款“三查”管理未尽职,以贷还贷掩盖信用风险,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中国银保监会哈密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周承平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哈银保监罚决字〔2019〕9号)显示,王嘉泽对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贷款“三查”管理未尽职,以贷还贷掩盖信用风险,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中国银保监会哈密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王嘉泽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哈银保监罚决字〔2019〕10号)显示,刘浩对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贷款“三查”管理未尽职,以贷还贷掩盖信用风险,应承担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保监会哈密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刘浩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哈密红星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1%。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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