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资金占用事项披露信息不真实等,天泽信息被出具警示函
2020-12-11 00:00:00
文章来源
企查查

12月10日,天泽信息(300209)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13 号)。因关于2019年年报延期披露信息不准确、资金占用事项披露信息不真实、对外资金拆借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不准确等,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企查查APP显示,天泽信息成立于2000年,专注于提供产业互联网IT服务,主要针对工程机械、商用车、农业机械和乘用车主机生产厂商及其上下游企业,提供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管理卓越解决方案及相关的软、硬件产品与服务,肖四清任法定代表人。企查查显示,天泽信息参股控股企业共有11家,2020年以来,天泽信息已多次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


编辑 张莹莹  校对 元旦

责任编辑:王苗苗

天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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