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利用外卖骑手身份卖惨直播的引流变现套路。资料图片
当下,直播电商平台成为人们获取商品信息购买商品的重要渠道之一。而一些别有用心者正是看到了这样的机会,以“悲情”为噱头,上演了一出出以获取流量为核心目的的戏码。从虚构的“孤寡老人”到伪造的“外卖骑手”,从“引流销售”到“逆袭创业课”,一个个精心设计的“卖惨剧本”正通过算法推荐、水军助推、私域变现等手段,将消费者的同情心转化为别有用心者兜里的真金白银。这条灰色产业链的背后,是对网络空间诚信底线与消费安全的挑战。
直播间里的悲情剧本
凌晨一点,某直播平台的“丹凤副食农产品优选”直播间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沉默静坐,脖子上挂着一块纸板,上面写着“百香果9分甜1分酸”。一旁的助播则以“孙子”的身份声泪俱下地哭诉:“爷爷白天要忙着干农活,只有晚上才能抽空来直播,我重病的治疗费用还差一大截……”不仅直播时如此,9月11日,记者看到,这段视频在非直播时段也被挂在产品链接中。这个看似令人揪心的场景,其实是一场精心编排的悲情大戏,目的就是借卖惨之名行卖货之实。
在直播间里,类似的戏码不断上演,除了利用老人卖惨的悲情剧本外,还有其他的“演员”和“剧情”。但无论剧本如何变换,这些表演的主角都离不开“弱势群体”这一共同特点。外卖骑手因其职业的特殊性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而这份自带的话题度与关注度也成为了许多账号和博主用以博取流量的“香饽饽”。他们有的冒充骑手进行虚假摆拍,有的通过擦边行为或者制造噱头等方式恶意博取眼球。更有甚者,还会叠加“高学历”等标签加持,编造出“深夜发高烧”“被殴打”等吸睛剧情,只为吸引更多的流量和关注。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部分MCN机构将“悲情”做成了一门“生意”,他们专门奔赴偏远地区,寻找那些经济困难的老人,打着“帮助脱贫”的幌子,与老人签订合作协议。随后,便为这些老人量身打造各种悲情人设,诸如“孤寡老人”“抗癌患者”“留守祖孙”等。
据一位MCN机构内部人士透露,MCN机构就是“幕后导演”,为素人主播量身定制苦情人设,精心编写跌宕起伏的剧本,编造出令人揪心的剧情,以此引发观众的同情并收割流量。
引流变现有套路
在当下复杂的网络生态中,卖惨直播的背后隐藏着精心设计的变现套路,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记者调查发现,某平台的“博哥儿”“苏星颜”直播间不仅同样利用外卖骑手的身份卖惨直播,变现手段也高度一致。变现流程可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养号起量,通过持续拍摄卖惨短视频搭建账号基础,目的是通过多频次更新同一主题口播文案触发平台算法流量加成;第二步是引流转化,账号积累了一定粉丝量或在各个平台形成数条高热度视频后,便发布专门的变现引导视频,例如推出《一条视频上千万热门,我到底做对了什么》等内容,通过夸大甚至虚构短视频分成收益,吸引有直播创业想法的人加入其私域社群“学习”,还以“99元下单面膜即可购买短视频底层逻辑课程”为噱头,为线上课程导流;第三步是变现闭环,通过线上社群运营持续拉新、线下培训物料宣发拓展客源,再以收徒为名吸引加入者参与各种授课。
记者了解到,该套路的收费模式为:用户下单99元面膜,可附赠短视频课程,进入私域群开展为期5天的短视频课程学习;课程结束后,用户要想深入参与,可选择缴纳688元拉新成为“一方老师”的永久徒弟,或支付3000元参与线下3天集中培训。参加培训的人以同样的方式再起号重复这一变现路径。
除了卖课,引流带货也是这类账号的重要牟利方式,他们利用网友的同情心,将流量转化为销量,却往往忽视商品质量是否达标。
卖惨直播会通过刷流量、买热搜等方式,将直播间强行推送给更多用户以便于销售商品。同时,这些直播账号还会安排“水军”在评论区带节奏,发布诸如“主播太可怜了,我买十箱”“已下单,希望早日康复”的评论诱导用户消费,有的直播间还会在评论区发布“捐款账号”。这些账号销售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存在欺诈行为。
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曾审结了一起网络直播虚构事实带货案件。主播焦某某通过虚构“继母虐待”“孙子重病”等悲惨情节来销售玉器,严重误导消费者。最终法院认定其构成欺诈,依法判决其向消费者“退一赔三”。
为卖惨直播划出双防线
针对卖惨直播乱象,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多次重拳出击,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
2024年,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开展“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的通知》,将整治的矛头明确指向自媒体自导自演式造假、违背公序良俗制造虚伪人设等不良行为,力求从源头上遏制卖惨直播的泛滥。2025年,中央网信办在“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中,再次对涉及骑手虚假摆拍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批评,相关违规账号被关闭。据记者了解,目前山东青岛公安机关已对“苏星颜”直播间违法行为人杨某处以行政处罚,“博哥儿”直播号也已被平台封号。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子畏认为,在卖惨直播场景中,主播通过虚构悲惨情节,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这无疑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同时,这种行为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让那些诚信经营的主播和商家处于不利地位。更为严重的是,其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在法律上,涉事主播和团队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一旦被认定为欺诈,其不仅要退还消费者的货款,还可能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卖惨直播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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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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