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以岭药业澄清连花清瘟不实报道
2020-05-12 08:49:36
文章来源
证券日报网

    近日,有相关媒体报道欧洲某国家禁止进口连花清瘟产品并声称其成分“只有薄荷醇”以及北美洲某国家拒绝连花清瘟胶囊入境是由于“该药富含马兜铃酸成分”的回复。

    5月11日,以岭药业发布澄清公告,强势辟谣。以岭药业表示,“连花清瘟是由13味中药组方而成的治感冒抗流感的大复方中成药,薄荷脑是其中的药物组成之一。连花清瘟产品不含马兜铃酸。连花清瘟产品于2012年即通过了有关媒体报道的北美洲该国家卫生部天然健康产品法规合法注册(注册号:80033781),并正式进入该国市场开展合规销售,且从未发生被该国拒绝入境情况”。

    据以岭药业介绍,连花清瘟产品自上市以来,公司对其物质基础、含量测定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开展了深入研究。研究发现连花清瘟产品目前可分离鉴定出新绿原酸、绿原酸等86个化合物;同时在美国FDA开展二期临床试验之后参照美国FDA的建议,对新绿原酸、绿原酸等15个成分建立了指纹图谱方法,建立了从中间体到成品的系统质量控制体系,所以媒体中所报道的“仅含有薄荷醇”的信息是不准确的。

    而对于媒体所说的“该药富含马兜铃酸”的问题,以岭药业表示,这主要是针对连花清瘟中所含的药材鱼腥草。马兜铃酸是一种具有致癌性和肾毒性的化学物质,存在于马兜铃科植物中,主要毒性成分是马兜铃酸Ⅰ,其代谢产物马兜铃内酰胺Ⅰ也有一定肾毒性。

    “鱼腥草并非马兜铃科植物,其主要成分为挥发油、黄酮和少量生物碱。其含有的生物碱中有一种成分为马兜铃内酰胺Ⅱ,它与马兜铃酸及马兜铃酸的代谢产物马兜铃内酰胺Ⅰ根本不是同一个物质。基于药理研究文献报道,鱼腥草中所含的马兜铃内酰胺Ⅱ未见致癌性和肾毒性相关报道。”以岭药业在公告中写道。

    据悉,连花清瘟已经进入市场17年,系统性毒理学研究表明,连花清瘟安全性良好,未见基因毒性及肾毒性。此外,以岭药业表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药物警戒管理体系,一直在进行着药物上市后风险监测,经过监测也未发现任何致癌和肾毒性等不良反应报道。

    此外,对于连花清瘟的海外销售情况,以岭药业表示,连花清瘟产品目前在加拿大、印度尼西亚、莫桑比克、巴西、罗马尼亚、泰国、厄瓜多尔、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分别以“天然健康产品”、“药品”、“植物药”、“中成药”、“食品补充剂”和“现代植物药”等身份获得了当地的上市许可,并且已在多个国家启动连花清瘟产品的注册工作,在美国进行的针对流感的临床试验二期病例收集已完成。我公司在海外市场的销售目前主要通过代理商模式,由代理商负责当地的终端销售和价格制定。


责任编辑:汪佳蕊

以岭药业

连花清瘟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