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已至年报仍难产 暴风集团停牌等宣判
2020-07-01 08:31:16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6月30日,披露年报的最后期限,暴风集团未能“交卷”。

    当日晚间,暴风集团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到首席财务官和审计机构,无法在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于7月1日起停牌。深交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4月30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股票上市。若被暂停上市后一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将不能在创业板重新上市。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暴风集团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据悉,2019年9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冯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根据相关规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发行证券。由于上述情形的存在,公司不符合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回看暴风集团近一个多月的股价,可谓上演“过山车”。5月28日从1.47元开盘一路高走至6月4日2.57元收盘,累计涨幅达75%。此后重回下跌趋势,以6月5日2.31元高点至6月30日1.48元收盘,暴风集团股价的区间跌幅达35.93%。


责任编辑:汪佳蕊

大限已至

年报难产

暴风集团

停牌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