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一”战火再燃!爱库存公开“鸣冤” 唯品会矢口否认
2020-09-04 10:04:44
文章来源
国际金融报

  因要求商户“二选一”,饿了么被联名举报一事还尚未平息,相似的套路又在电商界重演。

  

  9月3日上午,上海众旦(爱库存)突然对外发布关于抵制唯品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声明,称近期不断有商家反馈,唯品会明令要求商家不得与爱库存继续合作,强令商家下架在爱库存上的所有商品与活动,并对商家商品进行日常巡检,一经发现在爱库存上继续有售,唯品会即对商家进行通告惩戒,甚至直接下线商家在唯品会上的所有在售商品,该行为让广大商家蒙受了严重损失。因此,要求唯品会立刻停止“二选一”行为。

  

  随后,《国际金融报》记者就此事向唯品会方面进行求证,但对方回应称:“不属实。”

  

  对于不太使用微信平台购物的消费者而言,爱库存或许仍是个陌生的名字,至少相较2008年成立的唯品会而言,发展时间尚短的爱库存在知名度和用户数量上与唯品会还有一定的差距。

  

  这场在旁人看来“势不均力不敌”的“二选一”战争究竟是怎么回事?为此,《国际金融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被口头要求“二选一”

  

  “入驻唯品会有六七年,2018年入驻的爱库存。不过,今年7月初没有继续入驻爱库存了。”商家李林(化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谈及没有继续入驻爱库存的原因,李林表示,这是应唯品会的要求。他说,唯品会方面管理其品牌的相关负责人曾给出过口头上的暗示,若品牌继续在爱库存上出现,有可能会导致两种情况:要么合同不能续签,要么资源限流。

  

  商家张凯(化名)也接到了相同的警告。他无奈地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我们是8月上旬下线了爱库存。因唯品会那边的人找到我们,再三警告,如果再上线爱库存就下线我们在唯品会的店铺。”商家张凯(化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也显得有些无奈。

  

  据商家们所述,唯品会约莫从今年8月初开始强制性要求平台商家在爱库存和唯品会之间“二选一”,并表示,如果商家不服从要求,则会下架商家在唯品会的店铺,中止与商家的合同等。

  

  彼时,爱库存方面刚刚宣布进行品牌升级。据了解,爱库存于8月6日宣布企业全新升级为梦饷集团,升级后,梦饷集团旗下涵盖饷店、爱库存等业务。

  

  梦饷集团公关中心总经理康健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就在那个时间段前后,大量的商家反馈称,自己接到了唯品会工作人员的电话,要求“二选一”,如果商家不能达到唯品会的要求就会强制下架,终止合作。“其实之前他们(唯品会)也都一直有这种行为,今年3月-5月,我们就陆续接到商家这方面的电话,但那个时候并没有那么全面,且态度也没有那么强硬。现在已经是一种比较极端的‘二选一’了”。

  

  最初,李林也以为这只是两个平台之间的又一次“小摩擦”。

  

  他告诉记者,早在去年,两个平台间就发生过类似的矛盾,因此一开始,他并没有将唯品会方面的警告当回事。“原以为‘只是形式上走一下’,比如这个档期先下架不做了,后期可以又慢慢恢复常态”。

  

  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李林的意料。李林曾尝试性地在爱库存上架了两次,第一次刚上架就被唯品会发现,第二次上架后也很快被迫下架。李林怀疑,唯品会或有部门在实时监控商家动向。对此,他很是无奈:“我们在唯品会的体量做得太大了,不得不妥协。”

  

  事实上,与李林一样,即便唯品会并没有给出书面的“二选一”协议,但众多商家在面对这一要求时均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只能吃闷头亏。按照商家们的说法,“我们现在是壮士断腕,舍弃爱库存并不会导致公司倒闭,但如果和唯品会终止合作,公司就会面临直接倒闭的可能。”

  

  商家库存压力难解

  

  即便在“二选一”的情况下,不少商家为了生存选择了唯品会,但是对于库存压力较大的商家而言,爱库存的重要性并不低。

  

  互联网观察者、商业江湖创始人卢华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唯品会根基相对深厚,且直接面向广大C端用户,近年来也从特卖会模式转型日销平台,商家在入驻平台后能够获得较好的销售体量,但由于配货周期慢、资金回收慢,时间线拉得很长,使得商家的库存压力非常大,因此往往亟待寻求一个能够帮助清理库存的平台。

  

  爱库存对于商家来说,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李林向记者详细解释称,相比唯品会传统的B2C模式,爱库存的模式是S(supplier,供应链)2B(business,渠道商)2C(customer,顾客),供应商入驻平台,代购通过平台从供应商拿货,再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给消费者。

  

  谈到爱库存的优势,张凯直言在于货量大,资金回收快,配货周期相对来说比唯品会更快。以顾客退换货周期为例,爱库存一周就能完成退换货,唯品会则需要至少20天。因此,很多被库存问题困扰的唯品会商家纷纷入驻爱库存,将滞销的产品以更低的价格通过特卖会的形式短时间大批量地售出。

  

  “在服装行业,库存货如果卖不出去直接就是亏钱。因为服装比较讲究流行趋势,越压库存越不值钱。”李林告诉记者,“如果没有这一出‘二选一’,那么今年我们的货几乎可以在爱库存实现正价清光,也就不会亏钱。并且,若能及时清掉库存,我们能拿这些钱去采购、生产新品、销售新品,所能带动的后续效益是很大的;反过来,如果库存无法及时清掉,不仅这笔周转资金没了,而且到明年售出就只能回本三分之一,此外还要占用仓储和人工等。这一正一反,就是很大一笔损失。”

  

  唯品会在忌惮什么

  

  爱库存在帮助商家环节库存压力的同时,或也导致唯品会方面面临商家和客户的流失。

  

  在李林看来,价格是一个重要原因。他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坦言,“同样的品牌甚至同样款式的产品,在爱库存和唯品会的售价可能会相差很大。由于唯品会抽成约30%,爱库存抽成约10%,以成本100元来算,商家在爱库存上卖140元左右的衣服,在唯品会可能需卖到200元以上才能实现相同的获利。”

  

  李林直言,在爱库存上,只要成衣质量相对不错,价格又相对较低,滞货率就会低,因此通常能够形成一种良性循环。“如此发展下来,唯品会的商家都倾向于同时和爱库存合作,慢慢地可能会导致唯品会商家和客户的流失”。

  

  “唯品会和爱库存相对来说是比较直接的竞争对手。”卢华磊向《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就此前的观察来看,爱库存和唯品会相似的一点是,两家销的货是都是一些库存、往季以及积压的商品;不同点则在于销售模式,唯品会更偏向于专攻消费者(C端),它把一些往季的货直接卖给消费者,大家能以折扣的价格买到一些知名品牌的产品;爱库存则是走所谓的“S2B2C”模式,平台把某一品牌的库存拿下或者通过和品牌商的合作,将库存货品直接卖给一些带货人,也就是俗称的“微商”“代购”,然后这些群体再把货卖给C端的消费者。

  

  他认为,爱库存模式最直接的一个优点在于,对品牌商而言,尤其是一些知名度比较高的大品牌,这样的运作模式能够避免将商品的价格直接暴露在公开的网络平台上。品牌商不需要直接与消费者对接,所以消费者不会直接拿相对较低的“活动价”来和同品牌店里的商品价格对比,因此对品牌的伤害没那么大。至于唯品会是否忌惮爱库存,卢华磊目前尚不能判断。

  

  此外,爱库存的品牌升级或又让唯品会感受到了新的危机。

  

  据了解,升级后,梦饷集团旗下涵盖饷店、爱库存等业务,其中饷店以去中心化的品牌特卖平台,基于超百万店主,为消费者提供来自全球的大牌小价商品;爱库存以国际化的库存交易供应链平台更好促进集团的生态协同。

  

  按照官方当时的说法,从为品牌去库存切入到覆盖全品类到全新升级,成立至今不到三年梦饷集团目前已拥有注册店主超200万,累计帮助10000多家品牌商销售超2.5亿件商品,各项营业指标连年数倍增长,被誉为上海在线新经济四小龙。

  

  康健强调,升级为“梦饷集团”后,品牌内涵已经发生变化,过去卖库存货,帮商家清库存,现在很多产品可能是次新或是一些新品了,就不单单是一个库存的概念。

  

  在业内人士看来,梦饷集团在原有清库存业务的基础上,又开始谋求新品业务,这或让唯品会产生了一些紧迫感。

  

  或涉不正当竞争

  

  对于商家所反馈的“二选一”问题,爱库存在声明中称,唯品会的上述行为让广大商家蒙受了严重损失,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违背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爱库存指出,商家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特别是在当下国家倡导“六稳”“六保”,促进经济复苏之时,平台方更应该对商家进行扶持,而不是设置障碍,更不应该漠视商家多渠道发展的意愿。爱库存支持商家对不正当行为说不,维护自身权益。

  

  爱库存还要求唯品会立刻停止“二选一”的错误行为,并向爱库存和广大商家、消费者郑重道歉,用切实的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对于唯品会侵犯爱库存、商家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爱库存掌握了大量的有力证据,保留将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对于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主要依据三部法律进行评判:首先是电子商务法,该法第三十五条禁止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其次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依据第二条一般条款来判断这种行为是否违背诚信原则,是否有悖商业道德;再者就是反垄断法所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2019年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20家电商平台企业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网监司、反垄断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明确表态认为电商平台“二选一”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

  

  赵占领认为,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根据反垄断法进行判断,具体包括三个步骤:其一,需要界定相关市场,包括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其二,判断经营者在该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果具有二分之一以上市场份额,一般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是否从事了法律规定的滥用行为,比如就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而言,主要看该行为是否属于没有正当理由而进行的限定交易行为。

  

  “这个认定的门槛很高,唯品会不一定会被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以主要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进行判断。”赵占领还进一步指出,如果唯品会确实实施了“二选一”行为,不仅商家,其他电商平台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受害者,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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