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正实控人面临出局风险
2020-09-21 09:57:34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ST金正(002470)9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和实际控制人万连步转发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 0304 执 27562 号、(2020)粤 0304 执 27563 号、(2020)粤 0304 执 18385号之三的《执行裁定书》,控股股东名下*ST 金正股票合共8.753亿股面临强制拍卖。

  

  执行裁定书显示,临沂金正大为了取得融资,在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间将其持有的8753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5月,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将其所持有10910万股公司股票为临沂金正大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质押合同提供了补充质押。根据股票质押协议,临沂金正大未按合同履行提前回购,构成违约,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并获受理。法院裁定,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万连步名下合共8.753亿股公司股份。如果该裁定最终执行,公司目前的大股东将面临出局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面临的麻烦不只是大股东可能出局。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此前已经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年报此前遭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1、涉及数十亿元的预付款项会计师未无法判断上述预付款项性质及可回收性。2、公司作为出票人向临沂维纶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凡高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等商业承兑汇票尚有10.02亿元未承付,其中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已逾期3.48亿元。另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仅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5.45亿元,可能存在相应的担保责任。因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会计师无法判断该等单位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公司作为出票人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入账的完整性及公司仅作为承兑人的担保责任披露的完整性,以及款项的最终流向与实际用途和可回收性。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中发出商品31.97亿元。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会计师无法对该等存货实施监盘、函证以及其他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贵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账面记录与实际数量及金额是否一致。4、在对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会计师发现2018年以前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无法表示意见,凡在2020年6月29日晚间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报名,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仅仅是会计师,甚至连公司的CEO白瑛都表示无法保证年报真实性。公告显示,公司独立董事陈国福、王蓉、李杰利、秦涛及高级管理人员白瑛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金正大的董事及高管认为,鉴于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内部控制制度存在重大缺陷,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事项尚未清除,结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本人无法确认2019年度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因此无法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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