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或涉及虚假仓单
2020-10-09 09:18:20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广州浪奇(000523)寻找不到的存货,正越来越显得像一场“虚假仓单”的财务造假行为。

  

  9月27日晚间,广州浪奇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储在瑞丽仓和辉丰仓两个仓库共价值5.72亿元的存货,被仓储方否认签署相关仓储合同,也否认保管有公司存储的货物,同时不配合公司进行货物盘点和抽样检测工作,该存货涉及风险,未来可能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瑞丽仓和辉丰仓对应的仓储合同签约方分别为江苏鸿燊物流有限公司和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随着调查的日益深入,越来越多的信息被暴露出来,这件事正越来越显得像一场“虚假仓单”的财务造假行为。

  

  鸿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勇军对媒体公开表示,鸿燊公司确实与广州浪奇签订了仓储合约,但并未实际入库,这期间曾应上市公司要求帮其“完善数据”。黄勇军称,签的合同是有货进仓,但从来没见过货物的影子,公司也从来没有运输过货。随后,黄勇军询问广州浪奇相关负责人原由,负责人表示,“你只需要在数据仓库完善以后,在上面签字、盖章就可以了。”而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则明确表示从来没有签过合同,其母公司*ST辉丰发布公告称,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辉丰石化从未与广州浪奇签订过仓储合同,广州浪奇也从未有货物储存于辉丰石化库区。

  

  9月29日,广州浪奇公告披露,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事项,公司已将一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10月3日晚间,经多方核实确认,已被广州浪奇移交公安的涉案人员,系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董事、财务总监黄某彬。通过财务总监被移送公安的细节,有大宗贸易、仓储业务资深从业人士指出,此次存货门事件中心爆点“几乎可以认定”是“虚假仓单”,而通过货物流、单据流两种方式的查核认定,事实不难水落石出。基于此,在2020年9月25日收盘仍持有广州浪奇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投资者索赔指南”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从本案现有事态来看,无论是作为客体的受骗者还是主观上有造假的故意,广州浪奇都暴露出内控治理和信披合规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而事发后公司股价连续跌停,三天暴跌近27%市值缩水10亿,持股者猝不及防遭遇闷杀,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已可依法索赔争取赔偿。”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如是说。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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