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欧浦虚假陈述拟受罚 将面临受损投资者维权索赔
2020-10-12 09:20:58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网

  10月11日晚上,*ST欧浦(002711)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局拟对*ST欧浦作出行政处罚,实际控制人陈礼豪将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回溯前情,2019年2月27日,*ST欧浦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 粤证调查通字1900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ST欧浦立案调查。

  

  2020年10月11日晚间,*ST欧浦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广东证监局查明,有关*ST欧浦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欧浦智网未经审批程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5笔,担保金额合计不低于128,345.5万元;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7笔,担保金额合计不低于 70,994.5万元。(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期间,欧浦智网在未经过授权的情况下,通过向他人借款后直接转入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礼豪本人及其控制的银行账户的方式,累计向关联方陈礼豪提供非经营性资金30,659.06万元。(三)欧浦智网时任董监高参与及知悉情况。

  

  根据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有责人员也给予了警告和数额不等的罚款。此外,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陈礼豪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田洁贞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磊、肖芳和陈运涛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ST欧浦等多次实施虚假陈述行为,造成了投资者惨重损失。由于事发新《证券法》实施之前,监管部门拟按照2005年《证券法》拟对*ST欧浦等虚假陈述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待正式的行政处罚出台后,受损投资者可提起诉讼。

  

  “*ST欧浦大概率将因虚假陈述而受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在监管部门正式处罚出台后,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ST欧浦等索赔。”刘国华律师表示,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6年11月1日到2019年2月26日期间买入*ST欧浦(002711)股票,并在2019年2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另外,刘国华律师也提醒投资者考虑该案的诉讼风险,*ST欧浦(002711)麻烦缠身,资产状况也较差,受损投资者可在充分权衡利弊后,考虑是否起诉。


责任编辑:陈雯

*ST欧浦

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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