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预警!*ST华仪股民或可索赔
2020-10-14 11:28:05
文章来源
财富动力网

  经历过9个多月的立案之后,证监会针对A股上市公司*ST华仪(600290)的调查有了初步结果。2020 年9月24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被除以罚款、市场禁入等行政措施。此外,维权律师表示,针对该公司的民事证券索赔也将开启。

  

  9个月前被立案调查

  

  时间回溯到2019年12月26日晚间,*ST华仪当时发布公告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虽然公告中并未透露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但是此前公司的一些对外公开信息却透露出不少端倪。

  

  2019年11月25日*ST华仪自曝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随后在12月24日晚间,*ST华仪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因此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带上了ST的帽子。当时有业内人士猜测,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原因,也应该是因为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而*ST华仪亦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其中:违规担保金额为92,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5%;逾期的对外担保共计 2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6%;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0.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00%。

  

  三项信披问题将被处罚

  

  而根据监管部门此次披露的《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华仪的主要问题确实在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

  

  2020年9月24日, *ST华仪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9256号)。2020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0]11号)。

  

  经查明,*ST华仪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首先,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17年至2019年,*ST华仪通过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实际控制的乐清市合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伊赛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账户及部分员工个人账户走账,通过多道划转,最终将上市公司资金转至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3.2亿元,余额11.41亿元。其中,2017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52亿元,期末余额2.52亿元;2018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3.33亿元,期末余额6.56亿元;2019年资金占用发生额7.35亿元,截止调查日余额11.41亿元。迟至2019年11月25日,*ST华仪发布《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披露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ST华仪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亦未在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和2019年半年报中如实披露。

  

  其次,*ST华仪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的情况。2017年至2019年,*ST华仪及其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为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10.875亿元。其中,2017年担保发生额2.58亿元,2018年担保发生额8.295亿元。2019年底至2020年初,*ST华仪合计7.37亿元结构性存款因提供担保被银行强制划转。*ST华仪上述担保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亦未在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和2019年半年报中如实披露。

  

  最后,公司存在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2018年及2019年,*ST华仪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94亿元:2018年涉及金额3.07亿元,2019年涉及金额1.87亿元。其中,包含于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金额2.36亿元,其余用于*ST华仪归还借款及日常经营支出。*ST华仪未按照非公开发行方案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未经股东大会审议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这些股民符合索赔条件

  

  对此,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华仪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道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陈孟列等5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旭丹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李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孟德等11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拟对陈道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拟对陈孟列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对此,维权律师表示,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5日间买入*ST华仪股票,并在2019年11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索赔。

  

  值得留意的是,该案件法定管辖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曾经审理过类似民事证券维权案件多起,包括祥源文化、圣莱达、宁波富邦等,一旦证监会行政处罚下达股民就可立即提起诉讼并有望获赔。

  

  此外,《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ST华仪2020年上半年业绩十分惨淡。根据该公司此前发布的半年报显示,1-6月,*ST华仪实现营收2.84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964.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95.48%。与此同时,在公司2020年半年报中提到,截至2020年6月30日,*ST华仪未了诉讼累计涉及金额12.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1%。


责任编辑:陈雯

证监会

*ST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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