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辉丰被索赔超1.27亿元
2020-10-15 09:33:56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10月12日下午,*ST辉丰(002496)发布了关于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收到许光挺、陈艳琴、肖明忠、胡军等167人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此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代表人已确定许光挺、陈艳琴、肖明忠、胡军4人,涉诉金额达1.27亿元。

  

  虽然这是公司首次披露有关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一案进展,但事实上五月初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有公告关于*ST辉丰被投资者起诉一事,并公告将此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且于2020年9月16日组织原告在自愿担任本次诉讼代表人的候选人中进行推选。经过两次推选,陈艳琴、肖明忠、胡军3名候选人得票数符合规定的代表人当选条件,当选为本次诉讼的代表人。同时,根据规定,南京中院另指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委派律师代理的原告许光挺作为本次诉讼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权限包括代表原告参加开庭审理,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提起或者放弃上诉,申请执行,委托诉讼代理人等,参加本次代表人诉讼视为对代表人进行特别授权。根据公司违规情况,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3日期间买入辉丰股份且在截止2018年4月23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投资者起诉 *ST辉丰源于此前公司信披违规。2018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公司被认定的违规事项共有三处:一、辉丰股份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多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但仍在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中披露“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文明生产、达标排放,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二、辉丰股份关于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18年3月29日,辉丰股份获悉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华通化学董事长奚圣虎被刑事拘留的信息,但公司在公告中,仅表示“因环保部门进行环保检查,华通化学董事长奚圣虎及环保部的周海威在配合调查之中”。三、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责任编辑:陈雯

*ST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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