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赫美因业绩变脸再收警示函
2020-11-27 09:34:25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11月26日*ST赫美(002356)发布公告称,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磊、赵建、黄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0〕193 号),因2019年业绩预告更正不及时,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赫美集团、王磊、赵建、黄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亏损10亿元至15亿元;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净利润预计亏损18.46亿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发出后,公司随即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公司称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是补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及相关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已逾期存在较大收回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信用风险单独评估,计提了坏账准备。虽然*ST赫美对修正计提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但并未得到深交所全部认可。今年8月14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赫美集团发放监管函。监管函称:你公司在2019年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深交所的监管函并未给上述事项划上句号。1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警示函。经深圳监管局核查发现,赫美集团在编制2019年度业绩预告时,未审慎考虑北京华夏皇巢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富成佳欣商贸有限公司、深圳中锦熠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大额应收款项相关方的风险情况,导致披露的业绩预告信息不准确。赫美集团及公司董事长兼董秘王磊、总经理赵建、财务总监黄冰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赫美集团、王磊、赵建、黄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目前还有立案调查事项尚未结案。因涉嫌信披违规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2020年6月1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基于此,那些在2019年4月29日或在2020年6月12日晚间持有*ST赫美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被立案调查后公司控股股东又有违规。深交所此前公布关于对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汉桥机器厂作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在*ST赫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于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8月5日累计减持*ST赫美股份2074.91万股,占*ST赫美总股本的比例为3.93%,金额合计3143.95万元。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平仓减持189.61万股;被司法拍卖1885.30万股。

  

  企查查数据显示,公司目前自身风险605条,关联风险907条。


责任编辑:陈雯

*ST赫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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