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网力罚单落地
2020-11-30 11:19:51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ST网力(300367)11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在同一时间,公司公告收购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司仍在推进收购,但并无实质性进展,且此前签订的有关收购的意向性协议于近日已经到期。

  

  《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网力涉嫌违法的事实有两大项。第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ST网力为北京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为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ST网力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发生额分别为45031万元、74100万元和22736.07万元,分别占ST网力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和2019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18.53%和 29.83%,ST网力未按规定在 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及2019年中期报告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第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2017年4月21日,ST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ST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预计为6300万元。同日,ST网力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回购协议》,约定ST网力有义务按照国安深圳的书面要求于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标的信托单位,并足额支付标的信托单位转让价款。《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金额最高可达56700万元,占ST网力2017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ST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回购协议》。基于此,凡在2017年4月21日至2019年9月19日期间买入ST网力并且截至2019年9月19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参与索赔活动。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除公司受罚外,刘光作为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挥或隐瞒ST网力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及《回购协议》的行为,涉嫌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指使从事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

  

  在公告收到罚单的同时,公司公告披露了收购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司称,正持续推进与警视达股东沟通和谈判的工作,并与项目意向投资人就项目融资事宜积极沟通和推进,努力加快本次交易进程。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公司提示风险称,本次收购资产优先考虑以现金收购的方式收购,因公司自身资金有限,公司多方寻找意向投资人,可能存在找不到融资机构的风险。公司目前自身现金流紧缺,存在无法筹措足够资金导致收购失败的风险。另外,本次交易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已经到期,关于意向性协议续签事宜正在磋商过程中,存在续签事宜进度不及预期及变更《收购意向协议》关键条款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使得公司受罚的违规事件中,有一项就是为警视达提供担保而违规。另据企查查数据显示,ST网力自身风险有81条,关联风险为333条。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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