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尔为“自家人”违规提供担保 交易所关注函的问题“挑”着答?
2020-12-03 09:05:53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12月2日,爱迪尔(002740,SZ)回复了交易所的《关注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交易所在《关注函》中向爱迪尔总计提了6个问题,经过两次延期后,爱迪尔仍然仅仅回复了其中一个问题的一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爱迪尔因违规为“自家人”提供担保,被福建省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仅回复了一个问题的一部分

  

  今年10月底,爱迪尔披露了关于其实控人筹划股权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相关事项,随后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爱迪尔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并要求就违规提供担保、股份转让可行性、实际控制人认定、苏日明(爱迪尔目前的控股股东)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等提出了问题,总计涉及6个大问题,多个小问题。

  

  经过两次延期之后,爱迪尔在回复中表示,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终止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事项,故将《关注函》中除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事项的其他问题进行回复。

  

  爱迪尔在此所指的“其他问题”,是深交所《关注函》中的第二个问题,即涉及到爱迪尔违规担保问题。深交所《关注函》原文中,此问题又包括了三个小问题,而爱迪尔仅回复了其中的第一个小问题,除此之外,爱迪尔并未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的其余问题。

  

  图片来源:爱迪尔公告截图

  

  爱迪尔并未回复深交所问及的其它问题,如:请说明苏日明与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予披露的违规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违规为“自家人”提供担保

  

  爱迪尔主营业务为珠宝,包括销售黄金及钻石等产品。在2019年年报中,其认定的实际控制人为苏日明、狄爱玲夫妇。

  

  图片来源:爱迪尔公告截图

  

  今年10月底,福建证监局对爱迪尔出具了《警示函》。《警示函》显示,2018年底,爱迪尔子公司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盘珠宝)董事苏建明及其配偶郎娇翀,与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贷款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特发贷款公司向苏建明、郎娇翀提供7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10个月。大盘珠宝与特发贷款公司签署担保函,向特发贷款公司与苏建明、郎娇翀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金额700万元(占爱迪尔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48%)。

  

  上述担保事项,爱迪尔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对外披露,直至2020年5月22日才披露担保事项,对外担保披露不及时。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尚余54.8万元本金未偿还,违规担保事项尚未解除。

  

  类似的,2018年,大盘珠宝为苏华清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金额500万元。直至2020年7月4日才披露担保事项,截至2020年9月30日,违规担保事项尚余500万元未偿还,违规担保事项尚未解除。

  

  此次回复交易所《关注函》,爱迪尔表示:“经核实,苏建明为苏日明堂弟,郎娇翀为苏建明配偶,苏华清为苏日明堂姐;苏彩清为苏日明二姐,苏锦柱为苏日明大姐夫。苏彩清、苏锦柱属于苏日明的关联自然人。”

  

  “陈建德诉苏华清、苏衍茂、苏建明、苏新清、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案,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4日立案,苏新清提出管辖权异议,2020年6月6日被驳回,苏新清不服该裁定,提起上诉,2020年8月24日被驳回,该案目前尚未排期开庭。”爱迪尔表示。

  

  银行账户遭债权人冻结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同时冻结公司部分银行账户。”爱迪尔在2020年半年报中称。

  

  图片来源:爱迪尔公告截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截至2020年半年末,爱迪尔总计约有1.8亿元资产受限,其中货币资产受限金额约5900万元,爱迪尔称受限原因为:“银行贷款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在途资金、冻结资金。”

  

  此次回复《关注函》,爱迪尔表示:“谷帅诉苏日明、苏彩清、苏锦柱、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谷帅就案涉争议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冻结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本案系谷帅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认为公司具有较高的偿还能力,遂在起诉时一并将公司列为被告并申请冻结了公司账户(截至目前,该账户已解除冻结)。截至目前,该案已达成调解协议,诉讼已结案,相关自然人已逐步还款。”

  

  此外,爱迪尔还披露称:“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20年1月16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为苏建明、郎娇翀、深圳市大盘珠宝首饰有限责任公司、苏华清、苏衍茂、苏日明,案号为(2020)深国仲涉外受482号。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0年8月18日作出(2020)深国仲涉外裁482号仲裁裁决书,裁定上述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连带清偿人民币426940.84元。因被申请人均未履行还款义务,深圳市特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执行中。”


责任编辑:陈雯

爱迪尔

违规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