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圣股份败诉于索赔投资者
2020-12-10 08:54:10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记者通过企查查数据查询得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判决三圣股份(002742)需向投资者做出赔偿。公司此前于2019年9月12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投资者们索赔的依据。

  

  企查查数据显示,马广鸣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下达判决,判决三圣实业赔偿投资者马广鸣3.6万元投资损失。这是记者查到的投资者向三圣股份索赔一案的首份胜诉判决,此前投资者们多以调解方式获赔。另外, 企查查数据还显示了多份三圣股份与投资者之间的调解书,足以证明投资者索赔三圣股份是能获得赔偿的。基于此,凡在2018年5月14日—2019年3月28日期间买入三圣股份并在2019年3月28日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根据企查查数据,前述判决是在今年9月下达。

  

  公司遭到索赔归因于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证监会对公司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认定三圣股份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事项。证监会查实,三圣股份通过其供应商向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三圣股份和青峰健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潘先文、周廷娥,两个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青峰健康提供资金合计44900万元。这些巨额资金以预付账款等形式转出,但是三圣股份不仅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反,却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三圣股份作出了与事实相反的信息披露。

  

  据了解,今年12月3日有过一批投资者索赔三圣股份的开庭。在12月3日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于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常见争议中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等均没有争议。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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