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张罚单剑指中信证券等券商 涉嫌行贿事项成“重灾区”
2021-01-06 09:18:34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20年12月30日,证监会披露了7张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书,涉及3家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五矿证券,还有3家券商保荐的公司,分别是亚辉龙、四方光电和信测标准,及3家券商的保荐代表人共6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其中海通证券和五矿证券皆因在相关保荐工作报告材料中未披露与发行人相关的涉嫌行贿事项。


  3家券商保荐工作违规


  首先,证监会分别对中信证券、孙炎林、王栋、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上交所披露显示,2020年4月22日上交所受理了亚辉龙的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孙炎林、王栋。目前亚辉龙的审核状态为提交注册。


  证监会称,中信证券、孙炎林、王栋在保荐亚龙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提交的申报材料存在财务数据前后不一致,披露口径出现明显差异;信息披露内容前后矛盾;未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擅自简化披露内容等方面问题。


  其次,证监会分别对海通证券及曾军、周威,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上交所披露显示,2020年4月29日上交所受理了四方光电的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曾军、周威。目前四方光电的审核状态为提交注册。


  证监会称,海通证券及曾军、周威在保荐四方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涉嫌行贿的事项。


  最后,证监会分别对五矿证券及王文磊、施伟,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深交所披露显示,2020年7月8日深交所受理了信测标准创业板首发上市申请,保荐机构为五矿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文磊、施伟。目前信测标准的审核状态为提交注册。


  证监会称,五矿证券及王文磊、施伟在保荐信测标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发行人重要子公司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行贿的事项。


  未披露涉嫌行贿事项


  从上述公告不难看出,未披露与发行人有关的涉嫌行贿事项是“重灾区”,为此,海通证券、五矿证券、四方光电、信测标准及4名保荐代表人均受到了警示函处罚。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实际上在IPO上市过程中,未披露有关行贿事项的不在少数。12月7日,证监会披露,对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称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对发行人及董事长蔡祖明报告期前的行贿事项,未报告是否因该事项报告期内被追究法律责任,亦未及时披露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另外,2020年10月15日,新瀚新材及其保荐券商中泰证券披露的回复中,记者看到深交所关注到的第二个问题即关于法定代表人涉嫌行贿。深交所称,根据公开信息,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涉嫌行贿,请发行人说明未披露上述信息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涉及重大遗漏。


  其实,不仅是公开发行,在非公开发行中也有案例。2020年9月18日,证监会对华龙证券及石培爱、胡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称其在保荐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对申请人董事长涉嫌行贿事项未进行核查,出具的保荐工作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申报文件均未包括相关内容。


  注册制下,信息披露是核心,必须要逐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万和证券研究报告表示,证券公司作为企业价值发现和定价销售者,在上市辅导阶段,是上市发行人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第一道防线。


  记者注意到,此前监管层已多次提及要压实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对上市保荐业务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明显加强;12月4日,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则加强了对券商保荐业务的自律管理。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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