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龙王珍海失去控制权
2021-01-08 09:28:52
文章来源
金陵晚报

  1月6日晚间,ST威龙(603779)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王珍海持有公司的18.81%股份被司法划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由王珍海先生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公告显示,因涉及金融借款纠纷等事项,ST威龙原控股股东王珍海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司法拍卖。根据2020年8月12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持有的公司1.36亿股股份(占王珍海持有公司股份86.3%,占公司总股本的40.8%),已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通过网络竞价成交。其中,7309.45万股被深圳仕乾投资竞买获得,剩余6264.17万股被自然人陆金海竞买获得。不过,陆金海并未交付拍卖余款,法院认定其悔拍。2020年11月19日,王珍海持有的ST威龙6264.17万股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再度被司法拍卖。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委托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成交价3.97亿元的价格拍得6264.17万股股份。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2641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1%;王珍海持有公司股份21542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深圳仕乾及一致行动人中世邦投资、何平、王勉合计持有78586496股,占公司总股本23.61%。深圳仕乾及一致行动人成第一大股东。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珍海先生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尽管原实控人退场,但此前违规担保、借贷纠纷等问题对公司所带来的影响并未完全消除。2020年9月4日晚,ST威龙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立案调查结果还未下达,但公司违规担保情形早已明确,基于证监会调查,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ST威龙并在2019年10月22日当晚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已经由于违规担保遭到实际损失。近日,在涉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违规担保案,以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的违规担保案件中,虽然最高院认定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合同无效,但被判决承担一定连带赔偿责任。公告显示,涉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的部分违规担保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涉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的违规担保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该生效判决将影响公司本期利润。企查查数据显示,公司自身风险58条,关联风险96条。


责任编辑:陈雯

ST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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