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泰和科技收监管函
2021-01-22 09:16:52
文章来源
界面新闻

  1月22日消息,深交所于1月20日发布关于对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泰和科技2021年1月19日披露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北京丰汇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出资1,000万元与王家庚共同投资上海眼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出资3,383.50万元与王家庚及其控制的企业济南金诚智远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购买山东精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于2020年12月出资2,424.66万元与王家庚共同投资山东汇锋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庚于2020年1月6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离职日期距离上述投资发生日期未超过12个月,在上述投资时点王家庚仍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泰和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责任编辑:陈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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