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未预先披露?新华制药第三大股东收监管函
2022-11-28 09:31:21
文章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一位私募投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结合新华制药近期大宗交易信息和监管函认定的减持时间段来看,华鲁投资此次收监管函的问题基本可以确定是二级市场减持行为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每经记者彭斐 每经编辑张海妮

  作为新华制药(SZ000756,股价21.84元,市值146.25亿元)的第三大股东以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投资”)因减持行为,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11月24日,深交所在官网披露的监管函显示,华鲁投资作为新华制药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于2022年4月认购新华制药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3709.20万股,增持新华制药5.54%的股份,增持后华鲁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为39.86%。此后的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华鲁投资减持新华制药414.32万股,涉及金额0.9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9月30日,华鲁投资在新华制药的持股比例为6.16%,持股数量为4123.52万股。但在上述减持前,华鲁投资并未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减持计划。

  第三大股东清仓所持流通股

  从持股数量来看,截至2022年9月30日,华鲁投资持有新华制药414.32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也就是说,华鲁投资本次所减持的414.32万股,等于将持有的流通股清仓减持。

  华鲁投资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是华鲁集团投融资和资本运营业务的市场化运作平台,开展产业跟投、市值管理、财务性投资、孵化并购等业务。

  虽然此次减持未做披露,但在2019年5月份,新华制药对华鲁投资的增持却有过提及。彼时,新华制药在公告中称,2019年5月21日,华鲁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入新华制药A股19.76万股,占新华制药已发行A股的0.05%,占新华制药当时已发行总股份的0.03%。本次增持前,华鲁投资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今年4月份,通过一次非公开发行,华鲁投资晋升为新华制药第三大股东。相关公告显示,该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709.20万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鲁投资,发行价格为6.74元/股。

  作为年内妖股之一,新华制药上市以来股价表现平平,但今年4月底以来,公司多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其股价一路上扬,一度触及最高价40.55元/股(前复权,下同)。华鲁投资上述定增所拿股份,账面浮盈一度超过500%。

  4月底,新华制药曾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真实生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真实生物同意新华制药为其拥有的阿兹夫定等产品在中国及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国家的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除新华制药外,真实生物还与华润双鹤、奥翔药业签署了相关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股价处于历史高位,新华制药多位高管宣布减持。

  华鲁投资收监管函“冤不冤”?

  随着近期国内疫情逐渐平稳,抗新冠口服药概念股似有所退潮。作为全球新冠口服药物的典型代表,辉瑞于6月14日宣布,其新冠口服药Paxlovid在对标准风险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无统计学意义”。

  业内有观点认为,作为全球新冠口服药物的典型代表,辉瑞的Paxlovid针对标准患者的临床试验因未达预期效果,按下暂停键,市场对新冠口服药的市场空间或产生分歧。

  此后,新华制药股价一度出现回落,但在进入11月份后,公司再次发布股票交易异常公告,11月8日、11月9日其A股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也正是在此次股价上涨后,华鲁投资将所持流通股进行减持。以11月10日至11月14日减持期间的走势来看,新华制药均价在23元/股上方。

  对于上述减持,11月25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新华制药方面,公司相关人士称,按照减持规则,华鲁投资减持的是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这个不适用于减持新规,不用进行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华鲁投资的减持行为,新华制药方面多次强调,华鲁投资的减持“是按照规则来的”。

  一位私募投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结合新华制药近期大宗交易信息和监管函认定的减持时间段来看,华鲁投资此次收监管函的问题基本可以确定是二级市场减持行为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Wind资讯显示,新华制药最近一次大宗交易发生在11月24日,而前一次大宗交易发生在11月8日,并非监管函所披露的华鲁投资减持时间段(11月10日至14日)。

  在上述投资人士看来,这也就证明华鲁投资的减持是在二级市场,按照交易所规则,持股5%以上股东在二级市场减持必须要进行预披露。


责任编辑:腾会言

新华制药

第三大股东

监管函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及文章配图版权问题均请联系本网,我们将核实后即时删除。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