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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用账户 严控大额资金流动
2021-07-29 08:54:20
文章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刘晓惠)7月27日,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召开媒体见面会,表示将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上,探索与金融部门合作,实施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避免出现校外培训机构抽逃资金、恶意停办的风险。

  据了解,2007年起,海口市将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业务统筹指导。目前,海口市共摸底排查出校外培训机构501家,其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35家。截至目前,海口市已将383家校外培训机构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录入工作还在持续。

  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继续施行市里统筹、以各区为主的管理模式,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形成综合治理合力。按照《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海口市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到终止进行全周期管控。同时,根据学习项目和内容、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海口市将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制定退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此外,海口市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的黑白名单制度,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和未按程序报批而擅自关停、倒闭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

  为了加强社会监督,海口市拟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热心群众担任社会监督员,强化日常监管。同时,海口市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建立行业组织,研究制定相应的培训质量标准,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体系和约束机制,建立认证体系,引导校外培训机构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作者:刘晓惠


责任编辑:王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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