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取消 保险机构获更多投资自主权
2020-07-16 08:16:36
文章来源
中国银行保险报

7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设备融资租赁和与创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业内人士认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将赋予保险机构更多的投资自主权,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事实上,取消限制在此前就已现端倪。2018年10月,银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监发〔2010〕79号)进行了修订,并就修订后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股权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便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此后,2019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也指出,加快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取消限制的核心意义在于推动直接融资,整个金融市场都围绕这个核心目标,和股票市场不同,非上市股权市场最缺的就是长线稳定资金。” 东吴证券银行首席分析师马祥云表示,预计《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正式版即将落地。

  

  据了解,当前保险机构执行的依然是《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险资可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但是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

  

  由于投资行业的限制很多,大量险资并未被充分运用到股权投资行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6月,29家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股权投资计划仅有3只,注册规模24.20亿元。目前国内不少大型保险机构的股权投资业务是以直投部门的形式进行,比如中国人寿旗下的国寿投资。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有利于促进保险资金发挥机构投资者积极作用,更好服务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国家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优势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马祥云认为,对保险公司而言,投资渠道将会进一步拓宽,也有利于通过股权投资拉高长期收益率,但这是个长期工程,而且需要很强的主动管理能力,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


责任编辑:刘利香

保险资金

股权投资

保险机构

免责声明

发现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违法、不良信息举报和纠错请联系本网。

  • 京ICP备05049267号

  • 京ICP备05049267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063

  • 版权所有 发现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