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资金等,人保财险克拉玛依分公司被罚64万
2022-02-15 09:53:03
文章来源
中华网

  中华网财经2月14日讯,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中国银保监会克拉玛依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克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显示:

  被处罚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

  地址:克拉玛依市阿山路5号

  法定代表人:陈冬

  经查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资金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你公司虚列宣传费489736.45元,套取资金458720.45元,用于其他用途。

  二、虚构保险中介套取费用

  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你公司利用10名保险代理人以虚挂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套取手续费4543150.51元。

  三、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费回扣

  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你公司收取55家公司营运性车队的商业车险保费合计1265866.24元,其中通过客户增值服务供应商以现金方式向投保人返还保费126400元。

  上述违法违规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笔录、银行流水明细、相关财务报销资料等证据证明。

  综上,克拉玛依监管分局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你公司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克拉玛依监管分局决定对你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

  上述你公司虚构保险中介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克拉玛依监管分局决定对你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上述你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费回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克拉玛依监管分局决定对你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综上,克拉玛依监管分局决定对你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64万元。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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