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厦门分公司2宗违法被罚 欺骗投保人等
2022-11-28 09:50:39
文章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5日讯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厦门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厦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存在产品说明会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和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伊明亮、张和彬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

  厦门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泰康人寿厦门分公司处以罚款三十五万元;对伊明亮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二万元,决定对张和彬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八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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